31/08/2022
ArtInvest:面對離婚時,NFT、Cryptocurrency等虛擬貨幣算不算資產?該怎麼處理和估值?
H:Helena
B:Bosco
B:如果觀眾有看到上一集,就會知道我最近都忙於處理一些與離婚案件有關的藝術品事宜。當中少不免會牽涉一些虛擬資產例如虛擬貨幣,以及最近流行的NFT。今集就想以一個藝術品行內人的角度分享,如果面對離婚時,這些虛擬資產應該如何處理。如果想知道更多關於法律上的問題,我會建議你咨詢你的律師。
B:離婚時要處理的事當然包括分身家。分身家當然是分配你手頭上的資產,但 NFT 又算不算是資產呢?香港的法庭沒有相應案例,不過在英國高等法院,在剛過去的五月的一件 NFT 相關的案件中,表明 NFT屬於資產 property。即使是加密貨幣例如比特幣等等,在2019年英國 AA v Person unknown 一案中,亦清楚定義加密貨幣是資產。
B:如果是資產,根據法例,離婚的人士需要填寫一份 financial statement,即 Form E,列出擁有的一切財產,所謂財產,是包括所有海外的財產。
H:好,解決了第一個問題。就是說NFT是屬於資產,也需要填寫在 financial statement裏,但NFT這麼新穎,而且你說香港沒有相應的案例,那一般會怎麼處理這個情況呢?
B:雖然香港的法庭暫時未有相應的案例支撐 crypto currency 和 NFT 是資產,但由於香港是行普通法,根據基本法84條,香港法庭可以參考其他普通法地區的案例,因此香港法院好大機會同樣視cryptocurrency 和 NFT 是資產,故此都要寫在 financial statement 內。當然,如果故意不申報而被發現,除了要補回,更會引伸更多法律費用。
B:不過當然,這些加密貨幣及 NFT 都是難以追查來源的資產。你要記得這些擁有人都是以網名來命名,而沒有任何實名登記。如果你的另一半從來沒有告訴過你它有投資任何這一類型資產,你或許無從得知,亦沒有辦法證明另一半沒有如實申報,事情就會變得複雜,亦都難搞。
H:香港雖然無相應案例,但都可參考其他普通法地區的案例。那要分身家,一般來說,若然將藝術品放在市場上,隨著不同因素,價格出現升幅下降;我相信NFT同是,該怎麼釐清NFT的價值呢?
B:這又牽涉另外一個問題:加密貨幣以及 NFT 資產的估值問題。這兩種資產的價格都會隨着時間而有大幅的增加或減少。離婚的雙方總會希望為自己爭取最大利益,就住價格在不同時期的位置,求以某一個日期以釐定資產價格,例如講緊分居的日期或者申請離婚的日期。當然這個要視乎法庭的判決。
B:另外加密貨幣又能不能當做收入 income 的一種,相信這亦是法庭需要面對的問題。加拿大舊年有一宗案例,指出法院承認配偶可以依靠加密貨幣產生的收入以履行贍養的責任。但是加密貨幣的價格並不穩定,怎樣衡量和計算相信亦是法庭的挑戰。
B:加密貨幣以及 NFT 這類型資產,在法庭眼中都是新穎的事物,法庭未來有機會需要一些相關技術的專家來協助處理離婚事宜。包括在定價以及轉讓的問題上,有機會對某一方變得並不公平。
H:你說的對,NFT對於法庭來講是非常新穎,相信對於當事人來說一樣。但談及離婚,東西基本一人一半時,NFT你就無辦法將其實體化並一分為二,變相要轉化為某種價值再平攤,那你自己有沒有覺得哪種處理方式會比較好或者不好呢?
B:好問題,我自己認為將這些虛擬貨幣及NFT資產變賣,換成港幣再分割給雙方未必是最好策略,不過對方如果不懂得處理虛擬貨幣及NFT,如果能讓對方引致龐大的損失,對大家也不是一件好事。離婚本身需要衍生的法律費用就非常昂貴,還要處理加密貨幣或者NFT的時候,所產生的成本易不可以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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