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6/2018Text: 空姐發夢日記
【後來的我們】致相愛,但沒有辦法走下去的我們
二十歲那一年,我和他大學還未畢業。我早上上班,晚上讀夜校;他早上上班,下班等我下課。
我們當時因為分別住得很遠,車程接近兩個小時。因此,在一起半年左右,就不顧家人反對,在一幢舊樓租了一間只有80平方公尺的劏房,放得下一張床,有一個廁所,還有一扇密不透風的窗。就這樣,我們開始了同居生活。(現在想起來,還真的覺得父母當年很包容我反叛的性格。)
我們每人各賺一萬元港幣的月薪,扣掉租金、家用、水電費之後,幾乎所剩無幾。晚餐通常到樓下的茶餐廳吃魚蛋粉和碟頭飯,月尾缺錢時就買一個加大的麥當勞餐,兩個人一起吃。
每次回想起這些片段,我都會會心微笑,因為那是我人生裏最快樂的其中一段。沒有物質、沒有誘惑、沒有現實,也不用去想將來。我們還年輕,就算沒有將來,我們都擁有彼此。
嗯,我愛人總是那麼奮不顧身。
這樣的時光維持了一年左右,之後我考上了空姐的工作,他則回去外地繼續升學。我們仍然相愛,我們相信距離不會分隔兩顆真心。最長,試過半年沒有見面;最多,一個月飛過去留一天半:一下機立刻脫下制服,澡也不洗,覺也不睡就等他來接我。
我還以為這樣愛下去,就能走到永遠。但最後,我們卻不是輸給了距離,而是敗給了時間這壞人。
電影裏,男主角說:「有錢、有樓、有戶籍,這不是愛嗎?」我是為了你才那麼努力,我現在甚麼都有了。
看著看著,我想起了我們,到後來我們甚麼都有了,收入好多了,可以計劃未來了,但我們的故事已經變成你和我,沒有我們了。兩顆心在不經不覺地愈走愈遠。
我記得有人問過我,如果你在路上碰到舊情人會怎樣。我當時說我不知道。但我想,現在的我只會遠遠地對著他微笑。
「不打擾 不再見 是我為我們作下的最後祝福。」
最後,我想以在電影裏最喜歡的那一句對白作結:「緣份這事,能不負對方就好,想不負此生,真的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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