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04
【解決擠塞】共享電動滑板車成歐美「智慧出行」新寵,在香港行得通嗎?
交通擠塞是全球各大城市每日面對的頭痛問題。自2010年以來,美國紐約曼哈頓市中心的平均行車速度便慢了五分一;哥倫比亞首都波哥大的駕駛人士,平均每年都要塞在馬路上272小時。因此,這是智慧城市必需解決的都市問題之一。除無人自駕車和飛天的士等「離地」方案外,也有業者推動共享形式的電動滑板車(electric scooter)來紓緩交通問題。尤其是共享單車的熱潮退卻後,共享電動滑板車已被視為更理想的「智慧出行(Smart Mobility)」方案。
福特(Ford)的市場調查發現,在滑板車普及的地區如美國德薩斯州首府柯士甸,愈來愈多人選用電動滑板車作出行工具;在單車和滑板車同樣普及的地區,滑板車使用率更是單車的10倍。究其原委,單車需用戶自行出力踩踏板,而電動滑板車用戶卻無需動腳便可輕鬆前進;就算閣下穿上西裝或裙子,騎滑板車亦不會感到不便,所以甚受上班族歡迎。
美國初創公司Lime亦留意到此市場趨勢,於是逐步撤出共享單車市場,改為主攻共享電動滑板車業務,現已在逾25個國家及地區投入服務。Lime電動滑板車的最高時速達25公里,單次充電可供連續行駛50公里,足以迎合城市內短途通勤的需要。用戶透過Lime APP找到離他最近的電動滑板車,解鎖後便可付費租用,用完可隨處放置,非常方便。
用戶在Lime APP上可看到離他最近的電動滑板車,然後便可按圖索驥,找尋可供租借的滑板車,解鎖付費租用,操作方式與共享單車非常接近。(圖片來源:Lime官網)
Lime電動滑板車的行駛時速為25公里,單次充電能夠續航50公里,適用於短途通勤或遊客觀光。(圖片來源:Lime官網)
可是,不少用戶卻因此而將共享滑板車四處亂放。以西班牙首都馬德里為例,迄今已有逾10萬人次使用Lime電動滑板車,當地用戶經常將滑板車隨意棄於路旁,既阻塞行人通道,也影響了整體市容。
除此以外,有不少用戶經常騎著電動滑板車狂飆競速,有時更會從路人身旁呼嘯而過,甚至造成車禍。今年4月,巴黎一名80多歲老人遭電動踏板車撞到後死亡;同年7月,一位網紅在倫敦騎電動滑板車發生車禍身亡,引發社會對應否禁止滑板車的廣泛討論。
由於電動滑板車阻塞通道,加上車禍頻傳,因此美國三藩市於今年5月頒布一條新法例:共享電動滑板車營運商必須獲市政府許可,始能營業運作。同時,獲營運許可的公司須向市政府承諾做好規管,限制用戶在行人道上騎電動滑板車。
今年9月,巴黎市政府亦宣布,會發出3個共享電動滑板車的營業牌照,營運商必須遵守巴黎的社會與環境法規。早前市政府已扣押逾1,200部滑板車,又嚴密監視全市滑板車的位置,並禁止用戶在行人道騎滑板車,亦禁止兩人共乘。
事實上,共享電動滑板車的最大發展阻力正是來自政府法例。以日本為例,電動滑板車在法例上被歸類為「汽車」,意味著電動滑板車必須配備車牌,同時用戶更要持有駕駛執照和戴上頭盔,才可以在公共道路上行駛。儘管日本規管較嚴,但德國共享滑板車營運商Wind Mobility已落戶於埼玉縣,今年6月在浦和美園站提供電動滑板車的租借服務。
Wind Mobility現已在日本埼玉縣的浦和美園站提供電動滑板車租借服務。(圖片來源:Rocket News 24)
為符合日本法例要求,Wind Mobility每部電動滑板車的車尾都有配備車牌。(圖片來源:Rocket News 24)
至於香港方面,電動滑板車等電動可移動工具也被視為「汽車」。參照《道路交通條例》,用戶必須向運輸署登記及領取牌照,始可在路上駕駛電動滑板車。但最「奇妙」的是,運輸署表明,「從道路安全或交通暢達的角度考慮,這些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上使用」,所以一貫政策是不會爲電動可移動工具進行登記及發牌,等同嚴禁市民騎電動滑板車。
不過,運輸署已於2017年展開「提升香港易行度顧問研究」,就電動代步工具是否適合在香港行駛進行研究,預計研究報告將於2020年中完成,屆時特區政府會參考研究結果,檢討是否需要就電動代步工具進行試驗計劃,並建立相關的規管機制。
相比起三藩市和巴黎已立法規管共享滑板車的商業運作,運輸署對電動滑板車是否適合在路上行駛仍處於研究階段,可見香港在智慧出行發展上確是大幅落後於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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