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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6

巴爾在皇馬是懷才不遇?

  踢足球的人都知道,遇到合拍的隊友和合適的踢法,表現絕對是如魚得水;相反,如果被勉強踢一個不對的位置,無論怎麼努力都無補於事。一如球迷會批評巴爾為何在皇馬表現跌watt一樣,因為他由始至終都不是皇馬的類型,就好比你安排一個文筆出色的人做電腦工作一樣,即使有能力也要一個適合發揮的環境。

 

  足球比賽不是將最強的人放在一起,而是將最合適的人聚在一隊,發揮最強的效能。

 

  很多球迷以為豪門有錢,可以搜羅天下兵器,將最好的球員買來組隊,自然就有力爭冠軍。但很多球迷都忽略了一點,好的球員,也需要有合適的領隊和戰術配合。正如施丹為何希望巴爾離開,要搞清楚一點,並非施丹不喜歡巴爾這個球員,他也講過巴爾絕對是一個好球員,但施丹的戰術系統中沒有巴爾的位置,所以巴爾離開,是對雙方的好的選擇。

 

  巴爾在熱刺踢得風生水起,為何在皇馬鬱鬱不得志?很多球迷只看到表面,認為施丹不喜歡用巴爾,所以沒有出場機會,結果巴爾沒有表現的機會。錯了,施丹一直都有給予巴爾機會,尤其每到需要扭轉局勢的時候,都會用上他,例如歐聯三連冠的決賽,靠得就是巴爾後備上場的神來之筆;而周三晚的對阿仙奴的國冠杯,同樣是巴爾後備出場,射入追至1:2的1球,雖然其後互射12碼的階段射失了一球,但他後備出場建功,其實也是施丹的一個戰術方案,絕不能說施丹沒有給予他機會。

 

巴爾即使多數是後備出場,但他從來都非常落力,場場拼盡,絕不欺場,並非有些球迷所說有了高薪卻沒有表現,他在皇馬踢了149場攻入78球,怎能說他沒有盡力比賽?這對他非常不公道。

施丹為何買夏薩特,因為夏薩特符合他的要求,能帶波突破、懂組織傳送、射術速度兼備,有如C朗一樣,也有施丹自己的影子。施丹的體系,需要的是一個正宗的10號位,所以巴爾不會是他要的答案。

 

  那為何巴爾的出場時間不穩定?這與施丹的戰術,甚至皇馬的踢法和體系有很大關係。施丹喜歡的是有技術,懂得組織的球員,例如摩迪、卻奧斯、卡斯米路,甚至已經離開的C朗,都是能夠控球在腳,有技術,踢法快慢皆宜的。巴爾呢?說白一點,除了速度和射術,其餘都未達皇馬級數的水準。從皇馬的歷史見到,包括施丹本人、費高、卡卡、朗拿度、魯爾,甚至卡路士等,都是技術速度兼備,巴爾怎麼都不是上述任何一個模板,所以他不會是皇馬需要的人。

 

  巴爾適合熱刺,適合馬體會,甚至適合摩連奴的體系,但不會是皇馬,不會是施丹的系統。這是一種踢法的分別,與領隊和球員之間有沒有歧見沒有關係,只能說是當初的轉會是個美麗的誤會,誤以為對方都適合自己。

 

  這種例子比比皆是,例如盧卡古在蘇斯克查的曼聯中,注定不會是主力,因為蘇斯克查要打造的是90年代費格遜式的曼聯,這支曼聯隊中,沒有一個盧卡古的位置,他需要高爾和約基,就如華舒福一樣,有身材、有射術、有速度,這就為何曼聯在季前要花重金和他續約的原因。

 

曼聯在費格遜後,經歷了3個領隊,三種不同的踢法,蘇斯克查回來後,想複製費sir的戰術,所以重用年輕人,想踢兩翼出擊的442。問題是費sir的一套放在現時競爭如此激烈的英超,已經落伍了,蘇斯克查又怎會成功?

奧斯爾在阿仙奴面對的是同樣的問題。他自己的技術和級數絕對是一流的,但他不適合踢阿仙奴,因為阿仙奴從來沒有他這類的球員,他不會是皮利斯、不是韋拉,更不是法比加斯,他需要在皇馬的角色,當核心,由他發辦才能有表現。雲加安排他踢翼鋒,有何作用呢?

 

  這也說明了為何蘇斯克查不會重用山齊士,因為費格遜體系內的曼聯,沒有一個山齊士的角色,他不會是傑斯、不會是碧咸,更不是史高斯和畢特;相反,山齊士是龍格堡,他適合雲加的阿仙奴。試想想,將龍格堡放在費格遜體系內,根本就沒有位置,是一個很簡單的道理。

 

  球員的作用比不上體系和戰術?只要看哥迪奧拿首季在曼城就明白,即使哥帥如何努力改變球員的習慣和踢法,都未能完全打造出一套符合自己要求的陣容,直到他在次季買來真正適合的球員後,曼城才真正向巴塞式踢法演變。耶耶托尼不適合,是因為他的組織能力未達標、奧達文迪沒有正選,是因為他的攔截能力不夠,德夫要離開,是因為他除了掃蕩就不會傳控。

 

德夫多次出任左閘期間都成為失波的缺口,包括去季度首循環對李斯特城就經常被對手在左路突擊成功。他雖是左腳球員非出身閘位,哥帥勉強改造也無補於事,何不用丹尼路呢?這也是哥帥考慮不周的地方。

 

  很多球迷會替球員覺得可惜,感覺有部分球員懷才不遇。其實就如工作一樣,這世界從來沒有懷才不遇,只有適合與否,在一個不適合自己的地方,一是努力改變,做到符合標準;二是離開,去一個更適合自己的地方,發揮才能。

 

  每個領隊都有心目中的理想陣容。哥迪奧拿有要求,有一套自己的要求,所以才能解釋當年為何巴塞要買希比,買奧華馬斯,買蘇亞雷斯一樣,因為巴塞的系統就是要這樣的球員;一如高普,他對球員特性也有要求,他要的前鋒是小靈快,能傳能射,你不會期望他用史杜列治可能取得冠軍,因為史杜列治從來不是高普體系中的一員。

 

  巴爾走不走?我覺得他應該走,冠軍攞過了,榮譽有了,為何不去一個能夠發揮所長的地方?開開心心踢球?足球員生涯很短,真正有能力踢高水準足球的,只有不夠10年,何必死守一個地方,浪費自己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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