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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從平台經濟看勞資關係

  本屆立法會開始實施愛國者治港,議事的方式改為官方及各方議員平心靜氣商討問題,過程中或有爭論,但最終都達到共識,畢竟議會過去花了大量寶貴時間去吵架而最終一事無成,香港已不能再蹉跎歲月,共識政治應該是最佳的選擇。不過,有時候並非所有問題都能達到共識,上周立法會辯論平台工作者的保障問題,由工聯會郭偉強提出一些包含具體建議的修正案,在商界議員反對下,罕有地不獲通過。由於過程比較複雜,恕筆者不詳細介紹,只帶出一個重點——勞資雙方的矛盾仍然難以解開。

 

  何為平台經濟?簡言之,就是透過電子平台的預約,為市民提供不同服務,包括送餐、速遞及約車服務。據研究,香港至少有11萬名平台工作者,他們大多以自僱人士形式工作,換言之,平台工作者不受僱傭條例保障,但由於工作相當體力化,兼且需要戶外工作,結果勞損及意外機會大增。平台公司大多為平台工作者提供意外保險,但保障額比不上僱傭條例的保障。

 

平台工作者需要戶外工作,勞損及意外機會較高。(AP)

 

  矛盾既然早已存在,爭議始終會出現。勞資審裁處去年審理一宗勞資糾紛時,裁定一家速遞平台與自僱合約員工具有僱傭關係。法官是根據多項考慮因素,包括誰有工作安排權、誰提供工具等等,最後得出有關裁決。今次案件是重要案例,政府除非上訴成功,否則必須制定政策,以配合法庭裁決。勞工界自然力爭提升平台工作者的保障,商界則指經營環境日益困難,增加保障難免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政府目前正檢討政策,並預計明年會有結論,但據了解政府大感為難,因為俗語所謂「公有公道理、婆有婆道理」。

 

  不過,政府亦無迴避空間,環球各地都正研究解決方案,甚至已經提出具體方案。新加坡已經制定《平台工作者法案》,將平台工作者列為既非自僱,亦非傳統員工的第三獨特類別,平台要為平台工作者提供退休金、工傷和醫療保險,及給予工會集體談判權,但毋須提供年假、病假、休息日及超時薪酬等權益。新加坡的做法大膽創新,亦是一種折衷的辦法,不過相信要引進香港,一點都不容易,特別是工會的集體談判權,平台工作者不但可以自組工會,更有與僱主談判的法定權利,筆者認為商界短期內都難以接受。

 

新加坡將平台工作者列為既非自僱,亦非傳統員工的第三獨特類別。(Shutterstock)

 

  無論如何,勞資矛盾一直都是難以處理的問題,且看政府有無解決問題的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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