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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4

「半自由行」終實施 轉會安排你要知

  12年前推出強制性公積金(MPF,簡稱強積金)制度之時,人人不看好,其中收費高昂更是最為人詬病的一環,而僱員沒有自由選擇受託人,更被批評是收費高昂的主因,在社會聲音不絕下,催生了「僱員自選安排」(俗稱「半自由行」)。不過即使各界鋪天蓋地宣傳,不少打工仔對「半自由行」一知半解,本欄一連三期,以顯淺的方法為大家介紹。今日首先為大家解釋「半自由行」如何運作。

 

 

強積金「僱員自選安排」(俗稱「半自由行」)11月正式推出,但不少打工仔對安排仍一知半解

 

  積金局推出「半自由行」的原意是透過受託人之間競爭,以市場機制令費用得以減低。的確,近年在爭議聲中,不少基金的收費已經下調,而為迎戰「半自由行」受託人更出現了一輪減價戰。

  「半自由行」實施之後,打工仔每公曆年(由1月至12月)有一次機會轉移於現職強積金帳戶中,累積下來屬於自己供款的部分轉移至心儀的強積金計劃,終於可以與老闆的喜好分家。

  假如你2011年11月1日入職,每月收入為10000元,僱主及你均需供款5%,即每人500元。一年之後,即2012年11月,強積金戶口中的累積供款便有12000元,其中你和老闆各自共供款6000元。

  強積金半自由行實施之後,你的強積金戶口內的供款便一分為二,一份是你的,另一分是老闆的。假設你希望由A受託人轉至B受託人,你只可以轉走自己供款的部分,即6000元而已(只可全數一筆過轉出一家受託人)。而老闆那一部分的供款會繼續留在原有的A受託人手上。

不可直接轉每月供款受託人

  選了一次之後是否一勞永逸?非也!不少人誤以為轉移申請一旦成功,僱主日後便會自動將僱員的供款直接供到僱員所選的強積金計劃,其實不然。你還需要每年自己「出手」。

  繼續上述例子,當你2012年內將6000元轉至B受託人之後,其實未來你每個月500元的供款仍然繼續落入A受託人手中,直至下一次轉移(最快可於2013年內進行)。到時你要再填表格,將第一次轉移後所累積的供款轉到B受託人(也以轉至其他受託人)。情況就如年供基金般,每年都要「手動」將一筆錢由A搬至B。

  要轉移款項,你需要直接聯絡新受託人,並填寫「僱員自選安排-轉移選擇表格」(可於積金局網站(http://www.mpfa.org.hk)下載),填好交予新受託人,他會將資料送交原受託人,而原受託人將你戶口內的款項轉移給新受託人時,會向你發出「轉移結算書」。然後新受託人將錢分配到你所選的基金,同時寄出「轉移確認書」,代表整個「轉會」程序完成。

  不過,要留意整個「轉會」程序需時六至八星期才會完成,投資會出現真空期,若市場波動,有機會令回報受影響。

需時六至八星期

  理論上,你可以每年均將供款轉到同一個心儀強積金公司帳戶,或每年將供款轉移到不同的強積金公司帳戶。即是說,假如其間沒有轉工, 3年內便有3次強積金「半自由行」轉戶機會,每年選不同的受託人也沒有問題。不過積金局提醒市民,要考慮將強積金供款分散到多個戶口的投資回報和管理費問題。

  另外,「半自由行」所規限的「一年一轉」,只是指由A受託人轉出至其他受託人的過程,當錢轉出A之後,將放進B受託人的「個人帳戶」(前稱「保留帳戶」)。一如以往,保留帳戶的款項可無限次轉戶,即當供款離開A受託人後,便可隨時再轉至C、D、E受託人。例如11月份你將錢轉至B之後,理論上12月就可以再將在B受託人的款項轉至C受託人。當然,如此頻繁的轉換,你將要承受很大的風險,不值得鼓勵。

  謹記強積金半自由行的轉移次數不可累積,即如你今年(2012年)沒有轉移,明年(2013年)內亦只可轉移一次。至於「保留帳戶」(下月後改稱為「個人帳戶」)內的款項,則可以隨時轉換受託人,或與你即將或現正選用的強積金計劃作出整合,合併成一個戶口。不過,當眾多帳戶經整合為一個之後,便不能再拆開,以後當要轉移供款時,須全數一筆過轉移。

  不過,對於部分曾在轉工時將舊公司供款帶到現職供款戶口的打工仔,「半自由行」制度下可將新舊公司時期的款項分開處理,例如只將舊公司款項帶走;又或只帶走現職供款,留低舊公司時代的款項。事實是,新例下兩部分款項將分別列入原受託人的不同「分帳戶」,現職供款「分帳戶」可一年一轉,而舊公司的款項「分帳戶」則可隨時全數一筆過轉走,不受一年一轉限制。

現職供款與舊公司轉入款項可分開處理

  其實,由於計劃11月起實施,就算無帶舊公司供款到現職供款戶口的打工仔,年底前後亦有兩次時間相當近的「轉會」機會。如果你有兩間心儀的受託人(B及C),也可以先將現時戶口的款項先轉至B受託人,再於下年1月1日後將新增的兩個月供款轉至C受託人。但此方法只此一次,同時會令你的「個人帳戶」增加。這種方法較適合本身已有數個「保留帳戶」的成員,他們可將款項按需要整合到不同的受託人下,避免帳戶過多,否則便會出現一個帳戶有絕大部分款項,另一帳戶只有少許款項的問題,不利管理強積金。

  香港地生活指數高,不少僱員身兼數職,假如一人同時有多個活躍供款帳戶,每個帳戶於同一年內可各自進行一次轉移,無須同時進行。

  最後一點要留意,有不少打工仔由於少處理強積金帳戶的,轉移時很容易出現簽名不符的問題。如有問題應盡快聯絡現職強積金帳戶的服務商補簽,或更新式樣。

撰文:王錦霞、羅駿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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