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2/2021
【有樣學樣】言教不及身教!幾則日常瑣事,分享「以身作則」的重要性
當女兒還是五、六歲的時候,有一次,我看見她執着弟弟的手,溫柔地對他說:「弟弟,我不是怪責你,我只是想教導你啊!」我看見女兒一本正經的模樣,不禁莞爾一笑。這不就是我的口頭禪嗎?相信大家都會認同:父母是子女最好的老師。身教確實比言教更為重要。千萬不要小看小朋友的模仿能力和父母對子女的影響力。
就拿吸煙來做例子吧。根據英國國民保健署(NHS) 2019年刊登,一份有關吸煙的報告指出,與年青人同住的家中成員如果有吸煙的習慣,那麼他們會成為吸煙者的機會,就會比同住家中成員中沒有吸煙者的年青人高出三倍。這項統計結果某程度上引證了「以身作則」的重要性。樹立一個好榜樣,是重中之重,但事實卻是知易行難呢!
我在這裏和大家分享幾則親身經驗。我的兒子12歲生日那天,我家剛好在日本滑雪度假,當晚我們訂了自助餐來為兒子慶祝生日。那間餐廳的規矩是:小童(12歲以下)享有半價優惠。我們坐下來後,侍應向我的兒子望了一眼,然後問我:「請問你的兒子幾多歲?」由於有半價優惠,我正想告訴他「我的兒子11歲」,但當我與兒子四目交投的時候,我突然感到非常慚愧。我們約法三章的第一條,不就是「要誠實」嗎?我怎可以「說一套,做一套」呢?於是,我老實告訴侍應,今天正是我兒子的12歲生日,然後我便於心無愧地與家人一同享受那頓豐富的晚餐。
筆者很喜歡這句諺語,意思是若果一個人言行不一的話,他的說話就變得沒有意義。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試過作為行人,而不遵守交通規則亂過馬路呢?坦白說,我以前也有這個陋習,藉口不外乎是「反正沒有車」、看不見警察」、「我剛好正在趕時間」等等。可是,令我能夠決心把這壞習慣改掉的原因,正是我希望為子女樹立好榜樣。如果連自己也不能遵守我們約法三章的第三條「奉公守法」,我又怎樣去要求子女能做得到呢?
我家住在港島區;我的父母則住在新界。我們一家常在星期六晚到我父母的家探望兩老,共進晚餐。可是,由港島至新界的路,在星期六一般都會十分擠塞,路途冗長需時。有一次,在塞車途中,兒子問我:「為甚麼路途那麼遠,我們還是要到公公、婆婆家中吃飯呢?」我回答:「將來你長大了,有了你自己的家庭,如果我家也不是在你家附近,你還會來我家吃飯嗎?」兒子毫不猶豫地搶着答:「當然會呀!」然後他垂下頭,沉思片刻,再抬頭對我說:「我明白了,你放心。我將來也會和你一樣,回家探望你和爸爸的。不過,你不懂煮飯,要開始學習了,哈哈!」
筆者認為為人父母者必先以身作則,為子女樹立良好榜樣,並做到言行一致,才能得到子女的尊重及信任。圖為筆者女兒的油畫作品。
我分享以上幾則日常瑣事,只是希望帶出,要為子女樹立好榜樣,並非只是一時三刻的,而是需要持續的,因為父母對子女的影響力及感染力,也是無時無刻存在的。
換句話說,假若你最大的願望,是希望子女健康快樂地成長。由今天開始,你也對自己好一點,盡量嘗試做到身心健康,快樂生活吧!假若你希望你的子女喜歡學習的話,由今天開始,你也不妨嘗試學習新的技能,培養新的興趣吧!與子女一同成長,讓自己也成為更好的自己,是一件值得享受的樂事呢!
祝大家牛年行大運,身體健康、事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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