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3/2012
孻女所負的責任
香港中產家庭生活豐裕,不少父母對子女照顧得無微不至,尤恐有失,把子女視為塊寶,寵愛珍重,在能力許可下,盡力滿足子女的要求,但卻在不知不覺間令子女完全喪失了做人應有的責任感。
在照顧周全環境底下所成長的孩子,只知道有任何需要,只要向父母提出,便能獲得滿足。不知何謂辛勞、不懂珍惜資源、不識重視親情;以為人生享樂是理所當然。他們不須對家庭負責不、須對父母負責;以至對任何事物也不須負責。
我曾經向不少望子成龍的父母解釋,若做人做事沒有責任感,無論有多高的學歷、多好的技能、多大的能量;總難成大器。他們接受我的見解,卻不知怎樣可以從小培養子女做人的責任感。
每個人在日常生活中都有應負的責任。在職的成年人,須負起工作上的責任,父母要負起教養子女的責任。在學兒童的生活,主要是讀書學習,所以學童的責任是完成每天的功課。
早前在《開心父母快活兒(一)》有讀者評論,認為要求孩子每天六時前完成當天功課這個要求太嚴厲,這些評論可能是忽略了培育子女責任感的重要性。
當子女就讀於上午班小學,從放學時間到下午六時,有十分充裕的時間讓孩子自己安排、分配做功課和休息的時間,這個責任絕對不難完成。若孩子就讀於全日制學校,完成功課的時限可作出適當的調整。但無論如何必須設定時限,不能縱容子女把應負的責任作無限期的拖延。
每日在特定時限內完成功課,正如每天準時到學校上課一樣,是每個學童的責任,學校也不會容許學生無故遲到吧!
除了學業和功課外,在日常生活中,子女必須擔起自我照顧的責任,負責自己個人的整潔儀容,自小應該學會每天自己穿著整齊校服,不假手於人。
生活在家庭這個組織團體中,孩子也有對團體應負的責任,如日常的輕便家務,可以讓孩子負責。父母只須多留心觀察,按子女的年齡和能力,不難找到可以讓子女負擔的家庭責任。
我們更要求子女對家庭這個團體作出更大的貢獻,要求他們照顧團體內的成員。我們在家中推行「分層負責制」,讓兄長負責教導和照顧年幼的弟妹。意想不到的是年幼的孻女因沒有弟妹可照顧,竟自告奮勇,認為在家庭中,父親因無人照顧,她的責任是照顧父親。這樣,她確認了自己在團體的位置,並負起應負的責任。時至今日,女兒仍保持著對我的極度關懷。
把子女照顧得無微不至的父母,可有想到可以讓年幼的子女反過來照顧自己呢?若從小培養子女照顧、關懷父母的責任感,相信日後管教子女,應該沒有困難吧!
【你點睇?】財政預算案展開公眾諮詢,學者倡問責官員減薪並削減公務員編制,你是否認同? ► 立即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