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2/2017
證據不確鑿的治療 為何還用?
證據不確鑿的治療,為何還用?如此情況,匪夷所思,但確實發生。
美國著名非牟利偵查報道網站ProPublica,上周中發布題為《When Evidence Says No, But Doctors Say Yes》的長篇報道(若要印出來,足足佔13頁A4紙),以數個治療項目作為例子,揭露此問題的底蘊(包括醫生在認知上的「盲點」,以至研究方法的缺失等)。它雖然以美國讀者為對象,但我認為對本地讀者來說,也具參考價值。
其中一個例子是心臟血管支架置放,對象是穩定型心絞痛的患者,他們在運動或體力活動等情況下,心臟肌肉因缺氧而胸口痛,但休息一會便消失(不同於去年莊偉忠的急性心肌梗塞,病徵包括胸口有如被石壓、氣促、頭暈、冒冷汗,還有噁心或嘔吐)。穩定型心絞痛的原因,通常是患者的心臟血管狹窄,但要不要在這類患者身上「通波仔」並置放心臟血管支架,還是只用藥物治療,醫學界莫衷一是。
記者David Epstein訪問密蘇里州聖路易斯市的華盛頓大學心臟科教授David L. Brown,他2012年跟另一名研究人員綜合分析8份隨機臨床研究,發現對這批穩定型心絞痛患者來說,支架跟藥物治療相比,死亡率沒有明顯分別,前者是8.9%,後者是9.1%。Brown在訪問中指出,沒有心臟病發的患者,並不需要心臟血管支架。
除了沒有治療效益,支架置入還有風險:每50名接受此治療的患者,1人出現嚴重併發症,甚至死亡。
更值得深思的還有,原來早於2007年,有一份簡稱為COURAGE的臨床研究指出,支架不比藥物治療佳,置入支架配合藥物治療的穩定型心絞痛患者,跟純粹服用藥物的比較,死亡風險沒有減低。
可是,醫生硬是不相信這份嚴謹的研究結果。該報告發布後,加州大學三藩市分校的學者邀請了心臟科醫生參加焦點小組,他們以虛構的病人情境,詢問參加者會否建議沒有病徵的心臟血管狹窄患者,置放支架,結果是幾乎所有參加的心臟科醫生都答「會」,理由包括:
相信支架會消除病人(對此病)的焦慮;
認為萬一病人死亡而面臨官司時,更能替自己辯解;
受名人或過往病人猝死影響,擔心萬一不做而病人突然死亡,到時會後悔;
還有一個更強的理由:支架不能幫助穩定型心絞痛患者改善病情?他們就是不能相信――這些病人有胸口痛,又有心血管狹窄,難道不應該通一通?通一通怎會不能令病情改善?但Brown指出,心血管系統比家中的去水管複雜,對某些患者而言,由於情況牽涉甚廣,只打通一處狹窄的心臟血管,無助解決問題。
此外,醫生「多勞多得」,替愈多病人置入支架,賺錢愈多,也就出現愈多不必要的個案。克里夫蘭醫療中心(Cleveland Clinic)心血管醫學主管Steven Nissen接受訪問時說,雖然替穩定型心絞痛患者置入支架的發生率,已因相關治療指引的製訂而下降,但仍然未降至應有的程度。去掉財政上的誘因,也許能改變醫生的做法。克里夫蘭醫療中心的醫生薪酬固定,不因多置放支架而多賺薪水,Nissen認為,這是他們的醫療中心少做這類不必要治療的原因。
醫學講求臨床證據。假若已有充足的臨床證據支持或推翻某一種治療方法,而醫生不依循,作為病人,該怎麼辦?一方面必須要求醫生提供各個治療方案的利弊與費用,並要說明哪些治療方法已有確切的臨床證據支持;另方面自己也可做點功課,在可靠的網站找尋資料(例如年初本欄提及的Choosing Wisely)。徵求其他醫生的意見也許有幫助。
只要心裏有個底,跟醫生商談時便可掌握他們所言,為自己作最佳打算。
本欄旨在集思廣益,內容謹供讀者參考,惟不能代替醫囑。如有疑問,宜與您的主診醫生商量,以得出切合您的治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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