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7/2017
在這個危急的時候,我必須要給兩個部門提建議
近日,李克强總理表示,中國不發展是最大的風險,在金融領域有些風險,但有能力來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目前看風險是總體可控的,正在採取有效措施,把這些風險點逐步化解。
很多人對系統性金融風險不怎麼理解,雖然感覺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但是又感覺不到它的存在。要理解系統性金融風險,必須要知道系統性金融風險是怎麼來的?在我國,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隱患來自於非金融企業的高槓桿率。根據國際清算銀行發布的數據,和發達經濟體、新興經濟體、美國、英國、歐元區和日本相比,我們的槓桿高到167%基本上全世界最高,系統性風險就是這個意思。如果部分企業槓桿率過高沒問題,因爲大數法則。如果每一個企業槓桿率都過高,尤其是煤碳、鋼鐵等産能過剩企業的槓桿率是非常高的,有很多是國營企業的,如果這些企業集體發生問題還不了錢,那就會爆發系統性金融風險。
比如說2008年金融海嘯就是系統性金融風險,我們的情况是一樣的。風險基本上來自於影子銀行,影子銀行大概接近70萬億,而銀行的傳統信貸也不過只有106萬億,影子銀行的這個規模高達70萬億,接近61%。影子銀行佔GDP的比例從2011年的39%,一直漲到91%,這個不得了這個比重。
影子銀行無法跟國外做比較,因爲國外比較傳統,他們以信貸爲主沒有甚麼影子銀行的問題,只有我們中國有。我們的影子銀行包括委託貸款13.2萬億、信託貸款6.3萬億、理財産品30萬億、同業業務13萬億,這個很重要的。
甚麼叫做信託貸款?就是委託將這個錢交給銀行,然後給自己指定的人放貸這,銀行只是一個過道。這個貸款從2011年的1.7萬億變成2016年的6.31萬億,坦白講規模也不大,也沒甚麼風險。
第二個委託貸款,這個委託貸款其實也沒有甚麼,也就是說就是A向B放貸,銀行也是做過道,就是委託銀行來進行管理。這本來也沒有甚麼太大的風險,但是情况不同就是,銀行爲了賺錢就是主動的拉來一家公司存款,給他更高的利息,然後以更高的利息去放貸出去,賺取中間的差價,所以這個風險就來了。這在表外,既不在央行給你存貸比例的限制,也不在資産負債表上體現出來,但風險特別大。風險都在銀行,萬一有公司不還錢怎麼辦?而且會用高利息借錢的都不是好公司,都是小公司,風險高的公司,所以風險特別大,所以這導致風險迅速擴大。委託貸款在2011年只有4.4萬億,到了2016年變成13.2萬億。
理財産品在2011年是1.7萬億,2016年暴漲到30萬億,這是非常非常大規模的,風險也在這裏面。
理財産品有以下幾種類型:
第一種銀行不承擔風險直接給投資者推薦,當然這個類型的産品銀行只能賺少量中介費,我看銀行興趣不是很大。
第二種銀行承擔部分風險,銀行機構評估認爲這個企業最差也能還款60%,所以他可以把10億元的借款分成兩部分,6億元就是優先級保本理財,銀行也會用自己的自有資金購買,4億元列後級不保本理財,優先級利息6%,列後級利息10%,一旦發生風險首先更換優先級的,有餘額再更換列後級的。
第三種情况銀行通過發行多個一年期的理財産品,利息只需要6%,因爲五年利息要比一年高,所以銀行賺取利差。唯一的風險就是如果一年後再發理財産品沒人買的話那就進入風險。
這三種方式大概只有第一種沒有風險,第二種,第三種都會有風險,所以這個理財産品也屬類似表外的,也是不顯示在資産負債表上,但確實有風險。
最後一項同業業務非常嚴重,這個業務也叫做銀行間理財業務市場。2014年是0.9萬億,2015年暴漲到5.3萬億到2016年13萬億。比如說一個A企業規定他不能借款的,比如房地産、電解鋁、鋼鐵行業。他們想借款怎麼辦?透過一個小銀行,把他的需求透過券商或者信託公司把這個不能借款A公司的需求打包成買入返售資産,或者叫做應收款項投資等等的,就是說中小銀行,就把這個東西賣給大銀行,承諾一定期限之後贖回。
同業業務在2016年是13萬億,我覺得政府在這方面會感到非常緊張,如果這個管不住的話,風險就會從這裏爆發,所以接近70萬億的影子銀行,是銀行風險的最大來源,這也是系統性金融風險的最大來源。
透過所謂的影子銀行,獲得資金的企業通常都是一些不太能從正規渠道借款的企業,這些企業槓桿率本來就很高,是全世界最高,一旦集體發生風險,那就變成銀行的系統性風險,這也是我們國家領導人一再所擔憂的問題。
甚麼叫銀行的監管?影子銀行的規模實在太龐大,不但繞過了這個央行規定存貸比的限制,同時也不顯示在資産負債表上面,已經接近70萬億。這70萬億是甚麼概念,是銀行傳統信貸61%,佔了GDP的91%左右,這個比率是非常可怕的,這個是一個非常大的風險來源。
我們的企業有167%的高槓桿率,他們很可能透過影子銀行取得資金,如果集體還不起錢對銀行而言就是系統性風險,但是這個系統性風險本身已經被股票市場所消化掉了,所以銀行的市盈率特別低和美國的銀行相比,美國銀行的市盈率大概是12以上,中國的銀行大概6左右。
針對目前的金融狀况,我們的政府今年3月下旬啓動了三違反、三套利、四不當專項治理工作,到了4月份又下發五號文、六號文、七號文進行亂象整治,風險防控監管,正在採取有效措施,把這些風險點逐步化解。首先肯定的是中央的政策是好的,可是執行之後,一些相關部門沒有搞清楚如何在執行中央的決策時不至於矯枉太過正,以至於本將被監管的領域弄成一潭死水。因此我給兩個部門提出相關建議,希望能引起重視!
首先是證監會,股市監管目的是甚麼?監管不是管的愈嚴愈好,而是要管的對,只要你管的對,就不需要嚴,嚴跟對是兩回事。以股票市場爲例,監管嚴的目的是甚麼?是替中小股民創造財富,所以要打擊內幕交易、打擊操縱股價,因爲內幕交易跟操縱股價都是大股東有執行優勢的人做的事,基本上都不可能是中小股東,不可能內幕交易。所以打擊他們的目的是爲了中小股民創造更多的財富。
其次是銀監會,銀行監管的目的是甚麼?銀行監管的目的不是把銀行管死,不是不讓銀行做事,而是要讓銀行做更多的事,做更多正確的事情,透過信貸讓一些好的企業能夠茁壯成長,這才是監管的目的。如果說打擊到最後,銀行甚麼事都不敢做,也不敢放貸了,誰受到損失?當然是銀行的用戶,這可不是銀行願意看到的。
希望這兩個部門在領悟和執行中央決策時,多一分責任和擔當,不要爲了監管而去監管,而是要深刻理解監管的目的。
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自極視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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