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7/2018
【每16個就有1個】女性頭號殺手!認識乳癌對症下藥
乳癌是香港女性十大癌症之冠,香港癌症資料統計中心數據顯示,單是2015年已有接近4000宗新症。過去二十年,本港女性乳癌個案增加了三倍,每16名婦女就有一人有機會在一生中患上乳癌。乳癌主要出現在中年女性群,中位病發年紀是54歲,但數據也顯示乳癌病發群有年輕化的趨勢。雖然乳癌發病率近年不斷上升,不過一旦不幸發現患上乳癌也不必太過擔憂。其實乳癌在各種癌症中存活率相對高,所以就算不幸患上,只要及早積極治療,可將傷害大幅減少。
乳房屬於外露表面的器官,一旦出現異常也相對較易發現,因此現時很多確診個案均屬第一或第二期,尚未擴散到其他周圍器官,較易治療。第一期乳癌指腫瘤少於2CM及沒有腋下淋巴結轉移;第二期為腫瘤大小在2至5CM之間(不論有無腋下淋巴結轉移);或腫瘤小於2公分,但腋下淋巴結有轉移。第一或第二期乳癌病人的存活率可達八成。第三期乳癌指腫瘤大於5CM,多數伴隨腋下淋巴結轉移,或侵犯胸壁皮膚,在本港有15%個案發現時屬於第三期。至於第四期乳癌已是擴散性,即是已轉移到身體其他器官。以往第四期乳癌存活只有6至12個月,現時只要找到適合用的藥物,存活年期可改善至3至5年。
很多女士都以為患上乳癌應先找婦科醫生檢查,其實較理想的方法是先找乳房專科外科醫生檢查和安排進行乳房超聲波和或乳房X光造影檢查。如結果出現異常,醫生會再安排抽取乳房組織以確診。當確診乳癌後,病人需要會見外科醫生及腫瘤科醫生,一同商議最合適的治療方案。
第一和第二期的乳癌,以手術為骨幹主力治療,其後根據病理化驗報告,加上化療、標靶治療、荷爾蒙治療或放射治療;第三期乳癌,由於腫瘤體積較大,有機會需切除整個乳房。希望保留乳房的病人可視乎情況先於手術前接受化療或加上標靶藥的治療,先縮小腫瘤再做手術;晚期乳癌,則以化療、荷爾蒙治療及標靶藥物為主力治療。以上是乳癌按病情分類的一般治療方案,其實沒有固定的治療程式,主要還靠醫生根據病理報告,採取個人化的治療方案給病人而達到最適合而理想的治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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