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6/2015
解決政改困局 方案何處尋?
前幾天全體議員北上就政改作最後努力。很多人,包括部分北京官員和泛民,也期望雙方會適時提出一些能走出政改困局的解決方案,為現今這個政改死局尋找一條出路。可惜事與願違,深圳一行始終只是一場政治騷罷了。
也許泛民一早察覺到社會的質疑,還沒北上,個別泛民領袖便不斷為自己立場作多種解說。民主黨劉慧卿說民主黨一向主張三軌方案,其中一軌便是提名委員會提名方案,所以不應說泛民從沒提出一個符合《基本法》的政改方案。公民黨梁家傑更進取;他在電台說,泛民曾提出「過百」方案,公民黨也提出過一個符合《基本法》的政改方案,但北京一個也不接受,所以應負全責。這些自辯內容只有一個:錯不在己,責任全在對方身上!先說所謂「三軌方案」;事實是,這只是一個口號而矣。真普聯從來沒有詳細探討過符合《基本法》的政改方案。我們每次開會都只是討論如何配合佔中運動,爭取公民提名。梁家傑更不斷強調民主派沒有「不團結」的條件,所以立場必須一致,爭取公民提名。其餘「兩軌」實也只是務虛的口號。第二軌是立法會議員提名。議員本來已是提名委員會的成員,如果意思是在提名委員會外加插多一種提名程序,那這一軌與公民提名一樣也會被視為不符合《基本法》。若意思是指議員在提名委員會內應該有一種特別資格提名,那程序是甚麼?理據是甚麼?如何運作?卻從來沒有人提出過討論。
至於所謂提名委員會提名,更是有名無實。真普聯從來沒有討論過提名委員會的組成辦法或任何提名程序。假如泛民的意見是提名委員會如何提名也接受,那為何今天的八三一方案卻誓死不從?當時我提出了坊間唯一對提名委員會有詳細研究的方案,那泛民為何不表示願意接受我的方案?
梁家傑的說法表面上有道理,但也非全面。簡單一句,泛民又何妨不是這百多個方案一個也不接受?至於他說公民黨也有提出一個符合《基本法》的方案,也實在叫人氣憤。當我提出一個整體提名及選舉方案時,公民黨聽而不聞,視而不見。今天有人責難公民黨沒有方案,他便出來說公民黨也有,這不是輸打贏要是甚麼?
也許我實在是愛之深責之切,所以批評起來也比較尖銳。但泛民每天也在批評他人「以偏蓋全」、「指鹿為馬」、「語言偽術」,若自己卻不接受批評,怎說得過去?今天面臨政改失敗,民主派可以說自己是功德完滿嗎?若然不是,這還不是自我檢討,遇錯要改的時候嗎?不承認錯誤,不檢視言行,我們如何改進,如何還有面目為香港人爭取民主?但願我們能認清自己的過錯,痛改前非,香港的長遠民主發展才有一線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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