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7/2019
遏暴力火苗 防擾攘社區成常態
沙田新城市廣場周日警民激烈的衝突餘波未了,日前再有一批人包圍廣場的客戶服務中心,要求商場負責人「交代」。這類借故無理取鬧,以群眾力量破壞社會安寧的無聊行為,雖暫未至無日無之,但亦將不時出現,政治領袖必須採取主動,帶領香港,回復正常。
有人質疑警方為甚麼要進入商場內執法,已夠匪夷所思,由發展至化為行動,包圍商場內的客服中心,填表投訴,再到商場保安控制室,擬質問負責人交出閉路電視日前片段予警方的原因,就更荒謬!聚眾脅逼他人是野蠻行為,而企圖威嚇提供罪證的個人或團體,莫非這就是大家口中的法治社會?當晚包圍、「留守」商場的究竟是怎樣的一群橫蠻無理、不可理喻的烏合之眾?
那批野蠻人可能以為商場是「私人地方」,警方未經許可,不得進入。若此,有人就會問︰如果商場是「私人地方」,那麼圍堵商場的人士為甚麼可以由晚上7時多起,在「私人地方」逗留至翌日凌晨,得以施施然搭尾班火車離開?其實,警務人員獲授權到商場這類公眾場所範圍內執法,已是公民常識,還要不要列入小學或幼稚園常識課程內?到時希望教師會謹守專業精神,如常施教就好了!
事實上,不少商場都有公共空間,包括開放予市民使用的通道等,但有些視個人權益至上的人,無論公共空間或私人地方,都會依照自己的理解,濫用自己的權利,動輒抗爭,而把一些無形的社會契約撕毀。至於企圖向提供罪證的人威嚇、報復等黑社會分子行徑,社會又可接受嗎?
沙田的擾攘並非個別事件,同一個晚上,元朗也有人在一公園內設「黑警惡行觀賞會」,引起「地區人士」反感、挑釁,雙方更一度有逾百人隔著馬路對峙,最後還不是要由警察到場,人群才逐漸散去?另外,大埔較「惹火」的「連儂隧道」日前凌晨也有縱火疑雲。
無論是糾眾「曬馬」、當街叫囂或縱火,都不是近年香港的社會常態,要阻遏這種日漸成形的「常態」,社會上所有人必須盡力向一群蠻不講理的暴力分子發出明確信息︰香港仍要講道理,凡事無理取鬧、訴諸暴力者必不會獲得社會大部分人的原諒。
以上這類發生在地區的零星糾紛,伴隨著涉及過去幾次大型衝突的拘捕和檢控,本港社會氣氛將持續緊張,即使原本不涉任何政治的書展,也要在有人以「打書釘」方式表達訴求的陰影下舉行,香港勢難復安寧,而首當其衝的是零售及旅遊業。政治領袖,包括為政者或團體召集人必須盡速想方設法,收拾殘局,尤其是應對民陣幾天後的遊行,便再不能見招才拆,見火救火,更應未雨綢繆,消滅火種於無形。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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