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0/2017
租客破壞王 水喉電器全整爛 (晴報)
業主揀租客要小心,遇上破壞王隨時得不償失。有業主在網上吐苦水,聲稱其租客入住單位半年,已弄壞廚房、廁所水喉、冷氣及煤氣爐等,質疑「佢係咪走去解剖間屋」。有地產代理指,維修責任誰屬,應在合約中說明,以免日後「口同鼻拗」。
網民常在討論區說收租才是王道,但出租單位有時有苦自知。有網民指父母早前出租單位給一位工程師,可是對方不時弄壞家中設施,維修費甚傷銀包。「(入住)第2個月,廚房、廁所水喉先後用爛,跟住就係壞冷氣、煤氣爐,今日發展到個馬桶入水掣又整爛埋,要畀錢整!再咁落去,租約期滿時,間屋爛晒都似!」事主指單位在5年前才大裝修,煤氣爐只用了3年,質疑租客是否「解剖間屋」。
維修責任 視乎雙方協定
大部分人建議事主在「死約」完結後,即時趕租該租客。另有過來人指,曾遇到極品租客,「第一個月搞到火警,消防員要爆門,第二個月颱風唔關窗,成個窗飛咗落街」。但有人認為,要是租客刻意弄壞設備,對他們也無好處。
80後陳小姐數月前租屋,有業主知悉她家有小孩,表明不願出租單位。「他說曾有租客的3歲小孩畫花牆紙,因維修問題起爭拗,決定不再租給有小孩的家庭!」她又指,該業主曾出租單位給外國人,原來對方常在家中練習雙節棍,連雪櫃門也「打凹」,故業主揀租客很審慎。
從事地產代理的林小姐指,維修責任屬誰視乎業主與租客如何協定,以及家具、電器用了多久。「例如租客收樓時會拍下傢俬、電器及牆身有破損的地方,業主亦在場知悉,雙方可協議業主只包首一年維修,之後租客需自行負責維修或更換。」但她指,由於單位在租客手上,大多數業主會讓步,為怕租客「再整殘間屋」。
人為損壞 多由租客自理
美聯物業住宅部行政總裁布少明指,租約一般會說明自然損耗由業主負責,人為破壞則由租客自理。「但許多業主怕麻煩,如非大事件,都會答應維修,只為維持良好關係。」
布少明又指,業主揀租客主要看職業及收入,例如要求租客提交糧單及稅單,部分業主認定小朋友多屬「破壞王」,故傾向不租給有小孩的家庭。或是怕租客弄污單位,也不願租給養寵物的租客。
轉載自: 晴報
【你點睇】陳美寶、羅淑佩分別被任命為運物局及文體旅局局長,你是否認同新任命有助香港鞏固物流樞紐地位及促進旅遊經濟?► 立即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