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7/2020
應徵客服要交信貸報告 求職者憂私隱被侵 (晴報)
部分工種對應徵者有嚴格要求,甚至要「查家底」。有網民表示,最近應徵一份客戶服務工作,有關公司並非金融機構,但要求他提交信貸報告,事主擔心有關要求會否侵犯私隱。有人力顧問表示,僱主多數因工作需要才要求應徵者提交相關資料,如事主有憂慮可拒絕。
有網民在討論區分享最近搵工的見聞,事主指最近應徵一間不屬金融機構的客戶服務工作,見工前HR部門要求他提交最新信貸報告(TU),聲稱擔心員工經濟能力欠佳的話,有機會影響公司云云。帖文提及「我覺得經濟狀況唔需要交代,我諗TU真係私穩。」
公司望員工有良好紀錄
部分網民留言回應,指有些公司要求應徵者提交信貸報告,是希望了解他們有否借貸或破產等。另有網民認為,應徵客戶服務員竟要求提交信貸報告並不合理。也有打工仔表示,試過見工需要查閱信貸紀錄、信用卡及護照等文件。
Cornerstone Global Partners企業及投資銀行部資深總監郭智峰表示,除了大公司有機會查閱應徵者的信貸報告,如工作性質涉及錢銀,中小企也會要求提交信貸報告。「有時未必是工作崗位涉及錢銀,而是公司的性質、合作公司或客戶與金融財務相關等,公司也希望員工有良好的信貸紀錄。」
宜保留近 7年離職證明
現時僱主做reference check(資歷查核)比以前普遍,郭智峰指出,曾有求職者沒有保留前公司的離職證明文件,當他們要向前公司追索相關文件時,往往拖延了招聘的程序。「試過有求職者要追返前兩份工的證明文件,最終喪失一個offer。」他建議求職者最好保留近7年工作的離職證明,以備不時之需。
人力顧問馬盛邦
依依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營運總監馬盛邦表示,僱主會根據行業及工作性質而要求應徵者提交信貸報告。「如工種涉及處理與錢銀相關的事情,僱主認為有需要知道應徵者的信貸紀錄,也是無可厚非。」即使工作性質與錢銀無關,例如申請銀行或金融機構的保安員職位,也有機會被查信貸紀錄。
如果應徵者遇上疑問,馬盛邦建議他們向HR了解為何要查閱信貸紀錄,而僱主也有責任及主動向應徵者解釋。過去有部分公司會在職位申請書上說明,應徵者是否同意公司查核部分個人資料,例如信貸紀錄、家人是否其他公司董事等。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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