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8/2016
為怕醜草鳴
我從小就喜歡怕醜草,一種會給你反應的植物,神奇、有趣,所以小時候帶孩子外出,總會留意路邊、樹腳,看會不會找到一、兩棵,讓女兒碰一碰、樂一樂。
這才發現,怕醜草這種我那年代隨處可見的尋常生物,今日已成了稀有品種,不單公園沒有,郊外也甚少遇上,一直不明緣由,最近看了一宗新聞,終於找到箇中端倪。
早前,元朗大棠一塊面積約60米的野生含羞草群被漁護署剷除了,漁護署後來在公園別處再重新種植,卻裝上圍欄,可能乏人料理,怕醜草在一個月後全部死去。區議員向漁護署查詢,原來是有家長投訴子女遭含羞草刺傷,故漁護署立即斬腳趾避沙蟲,搬完再攔,結果成功了結那堆小小含羞草,讓怪獸家長從此可以安心郊遊。
怕醜草會傷人,我都是第一次聽聞。人家已經好怕醜,你卻當它十惡不赦罪犯般追殺,香港人,甚麼時候變成這樣的驚弓鳥?
許多人嘲笑那投訴的怪獸家長,我倒認為接受投訴並火速採取行動的漁護署,才是問題的核心。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當中有一、兩個怪人、怪言、怪行,不足為奇,奇就奇在有人會聽,還會煞有介事行動,這是甚麼智慧?這是甚麼邏輯?
論刺人,我相信怕醜草是傷人度最低的植物,老實說,一向只有人傷它,沒聽過它傷人。怕醜草縮成一角,掙扎求存,竟被視為利器,竟被趕盡殺絕,「包容」二字原來在香港真的消失了,看天下之大,連一棵小草也沒有容身地已可見一斑。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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