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1/2019
新年?情人節?此日期前最忌分手
近幾個月他們醞釀分手,可惜拖拖拉拉始終分不成,最近更有新阻撓。
「大家都真係唔適合,我同佢講過想分開,不過佢唔想住...。」他幽幽的說。
「唔想住?」我不懂。
分手從來只是個通知,一方覺得不想繼續,說分就分,還要徵求對方意願,回句yes or no才進行?
「佢話就嚟新年同情人節,節日前分開唔係幾好,不如過埋先算。」他略帶猶疑的說。
「咁會分手定有機會挽回?」我嘗試理解狀況。
「應該都分架啦,不過遲啲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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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受到阻撓,可不是因為誰,而是要擇日避節,有趣。新年情人節當前,誰想單身?一個人可會寂寞徬徨,提分手可以,但請夾個時間,先一齊過好眼前的兩大節日,問題擱在一旁,分手通牒收起,容後再談。
新年要開個好頭,團團圓圓才正路,免得被親戚朋友追問情事而黯然神傷,接著的情人節也不好形單隻影,不如照樣慶祝,訂餐廳叫個情人節套餐,花和禮物照準備吧,當天理應一雙一對,單身回家宅有損顏面,被人問到如何交待呢?!
別煩啦,一切如期,擠出個笑容,拖著手約會,一如以往聊天說笑,需要時擁抱,繼續扮演相親相愛的情侶。早分不如遲分,兩個節日好好過,忍多一兩個月,到時再算,行吧?
大家心裏清楚,早晚會分道揚鑣,只是面對不了節日前夕分手,反正隨後的復活節、端午節沒相干,屆時履行分手承諾,該是最好的時機和安排?
難道裝模作樣的維持表面關係,也總比落單好?相處不來,早晚步向分手,延後處理又能怎樣?一起過完節日也不會特別開心,浪費彼此心思、時間,留下不知是好還是壞的回憶,更無謂心生希望,以為還有挽回的餘地吧。
延遲分手,拖得一時,能拖多久?早分早超生,痛得快、好得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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