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3
驚心動魄的「屠龍」案情
黎智英案,日日有新料,吸睛奪目。不過,剛開審的黑暴「屠龍小隊」案,案情細節,卻驚心動魄。
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不少黑暴和「港獨」分子挑動仇恨,煽動暴力,又製造武器,破壞社會,形成本土恐怖主義。警方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偵破多宗黑暴極端組織、個人的炸藥及真槍實彈案。
其中以「屠龍小隊」案最令人心寒。
香港警方對「屠龍小隊」13成員提出檢控,並首次引用《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控告其中10人串謀引爆訂明目標罪,該罪行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當中八人已經承認串謀謀殺、無牌管有槍械和彈藥等罪。
「屠龍小隊」案的案情披露,被告黃振強和另一主腦緊密聯繫,電話內Telegram群組以「滅龍」為名,成員之間以暗語溝通,例如「眼鏡」代表手槍和長槍,「20kg」即代表20公斤炸藥,都是準備殺害警員的武器。
2019年12月8日,「民陣」在港島搞遊行,「屠龍小隊」及另一激進組織策劃當天用槍和炸藥殺害警員。這已經聳人聽聞,但內情更加令人匪夷所思。
首先有涉案串謀人士早於那一年9月,去台灣參加軍事訓練;返港後獲得槍械和炸藥,去西貢試槍和製造引爆裝置,又在香港華仁書院內組裝土製炸彈;最後還安排他們在遊行前夕在灣仔克街安全屋藏身,等待第二天作案。
從披露的案情看到,「屠龍小隊」精心部署殺警計劃。(資料圖片)
這完全是電影橋段,怎麼可能發生在吃飽無憂米的香港年輕人身上?
「故事」還未到戲肉,案情指黃振強為「屠龍小隊」隊長,有兩個Telegram頻道,其中一個和另一人共同控制。他的頻道曾與其他用戶討論募資,並曾提及「筆錢畀手足下半世用」;他與另一人設立的Telegram頻道「育龍」,則宣揚「屠龍小隊」恐怖主義行為。
12月8日前夕,頻道再提及「若有手足願意玩真屠龍online game 」、「任務目標係集齊最少30粒龍心,有冇家長願意永久課金/支援玩家」,並發文「懇請大家,聽日12.8一定!要出嚟!」和「12.8屠龍Online正式啟服!」。
這些信息十分明顯,就是煽動其他人參與殺警計劃,亦如被告黃振強錄影會面中所說,發放信息希望掀動他人情緒,以吸引人出錢。從他個人和與其他人的銀行帳戶和馬會帳戶可以發現,由2019年8月起存款激增,兩人連同他人共籌到超過400萬元,以這些錢用作購買武器。
他們的殺警計劃,可說是精心部署。
涉案串謀者計劃當日在軒尼詩道遊行路線途中,放置一大一小炸彈,由10公斤至20公斤炸藥製成。按照計劃,黃振強帶隊員到軒尼詩道,挑選街上中資商店或「藍店」破壞,以引誘警方到場,其他串謀者先引爆小的炸彈,據報威力可令致方圓超過100米的人喪命。
同一時間,有槍手埋伏在附近建築物高處,以AR-15長槍射擊現場警員,引起恐慌,迫使之後趕到更多警員靠近大的炸彈,然後再引爆,威力可令致方圓超過400米的人喪命,令更多警員死亡。
其他串謀者此時會乘機掠奪受傷或已死去警員身上佩槍。
幸運的是警方在當日凌晨,拘捕了兩個組織核心成員,包括黃振強,得以破壞他們的殺警計劃;否則,後果真的不堪設想。
從已披露的案情看,這些年齡由18到33歲的年輕人,為甚麼那樣仇恨警察、敵視社會?
他們又怎能去了台灣接受軍事訓練?誰提供相關訓練?背後又是誰人支持?
他們又怎樣獲得如此精良的AR-15長槍和炸藥?誰向他們提供槍械、子彈和炸藥?
他們又怎樣懂得走去西貢試槍和製造引爆裝置?
他們又怎會懂得在遊行前夕,先去灣仔安全屋藏身?誰替他們安排安全屋?
一連串的問題,可以想象得到他們背後的人有怎樣的能量!這完全是軍事行為,不可能是十數個年輕人可以安排到的!
當日殺警計劃失敗,是不幸中之大幸。現在看來,除23條立法急不容緩之外,如何糾正年輕人對國家和香港的基本認知,更加迫切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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