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0
被迫放假?台灣「一例一休」亂象叢生
說到台灣最近最熱門的話題,除了「自自冉冉」,無疑就是「一例一休」。短短四個字,背後的故事和巨大的影響罄竹難書。
民進黨政府推出「一例一休」政策,規定勞工每週必須享受一天例假和一天休假,原本以為皆大歡喜。香港傳媒似乎也相當關注這個制度,我幾位擔任傳媒主管的朋友,還大讚這是蔡英文保障勞工權利的德政,高度質疑都是國民黨在扯後腿作亂,才讓大家誤會罵聲不絕。不過在台灣,起碼在實施初期天下大亂,卻是不爭的事實。
勞工團體抗議「一例一休」沒真正照顧到勞工。
「一例一休」法例通過前,由於條文和細節相當複雜,簡言之就是看了也不懂。所以正反陣營、傳媒和政治人物,莫不選擇對自己有利的內容加以解釋,平民百姓當然也看不出利弊,但真正通過實施後,才發現問題叢生。
以我從事的傳媒業來看,新制實施後每週強迫放假兩天。一旦被勞工局發現違規,將處最高達250萬的罰款。理想的結果是資方願意多請些記者分攤工作,但殘酷的現實:台灣傳媒經營環境惡劣,多請人手根本是第一個被排除的選項。
加班規定:休息日上班,工時最小計算單位是4小時,只要超過4小時,起碼要算8小時。8小時則要算12小時,12小時則變成18小時。2小時內加給1.34倍工資,第三小時起1.67倍。所以企業為了節省成本,只能使出渾身解數避免讓員工加班。
因為硬性規定每週放假兩天,(或至少2週內要2例2休,或4週期間要4例4休)再也不像以前可以先多上班累積假期,以便暑假或重要日子去長期旅行。友人很不滿的表示,這就像自己辛苦賺的錢,想要多存一點再用,卻被人逼著當週就要用光光,彈性盡失,心理上更是難以接受。
勞工因為「一例一休」反而每年少了七天公眾假期。
而不少企業人力資源部新增加的工作,則是強迫所有人在年初,就要把未來一年要休所有年假的日期列出來先請假,問題是很少人能夠精確掌控未來一年的行程,所以最後就是還要銷假再重請一遍,非常麻煩。
最詭異的是,規定除非天災和突發事變,才可以要求員工在休息日上班。但是每逢颱風和大地震,就要冒著風雨和危險,全體禁休的新聞部,這是不適用的。理由是新聞業本來就是要處理突發事故。只有像是工廠員工要補強廠房,或是公司玻璃被吹破要去打掃這種狀況,才能合格。
部份勞工因為「一例一休」限制上班時數而收入減少。
當然也有人沒有感受到差別。一例一休對本來就正常上下班和享有週休二日的普通上班族,幾乎沒有衝擊。台灣就業市場跟薪資最好的科技業,如果是企業需要的人才,業者甚至非常願意開出優於法令規定的條件搶人。但問題是勞力密集的社會基層產業,例如服務業就影響巨大。以公車司機為例,他們的薪資制度薪水不高,要靠營業獎金增加收入。也就是公車公司每月把車票總收入,先扣除基本折舊、營業支出以及公司基本利潤後,剩下的由全部司機平分。以前司機就算在除夕夜通宵疏運旅客都還可以接受,就是基於做愈多領愈多的道理。新制實施後,司機放假增加,公司要增聘人手,大家均分的薪水立刻少了近兩成。
台灣最近流行一句順口溜,Seven Eleven下班去全家(便利店名稱)打工,麥當勞下班到Burger King兼職。原因是新法令限制勞工上班時間,大家被迫放假,但薪水又不夠用,為了彌補收入減少,只好到其他屬性相同店舖兼差。根據統計,這類勞工平均每月要多上兩天班,收入才能和「一例一休」前一樣。
當政府硬生生地把欠缺競爭力的產業,以及取代性極高的低階勞動力的薪資成本提高,企業營收絕對不會因此增加,結果就是無法維持法令規定的員工薪資和休假水準,只好精簡人事,或是改為服務自動化,要不然就只能漲價(很多知名小吃已經漲聲響起了),否則只能關門大吉。
原意也許是想造福勞工,創造就業機會的「一例一休」,問題癥結是缺乏「彈性」。政府似乎假設全台灣企業家都是剝削勞工的壞人,推出以管制手段為出發點的法律,希望以「一致性」規範商業行為,違反自由經濟市場原則。
其實國民黨執政時就提出法案,將勞工每週44小時工作總時數改成40小時。這個方法切實可行,直接嘉惠勞工,但民進黨不想將功勞歸到國民黨,讓對手提高支持度,所以才會自創這個目前還看不出贏家的「一例一休」怪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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