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5/2017
給香港媒體的話
葡萄牙年輕歌手Salvador Sobral憑著姊姊所寫的一首抒情民謠《Amar Pelos Dois》,在第62屆歐洲歌唱大賽中勝出,引起不少迴響。歌曲的確悅耳動聽,但我認為他在台上所說的一番話更動人,他領獎時說:「我們都活在一個即棄音樂世界,充斥沒有內容的速食音樂。這次是音樂的勝利,音樂不是煙火,音樂是一種情感,就讓我們來嘗試改變,將音樂帶回來吧。」一語中的,因為我都記不起上一次觸動到我的歌曲是何年何月。聽罷這番話,令我想起自己身處的香港媒體行業,何嘗不是同一境況。
紙媒式微,網媒成為避難所,各大媒體都力谷他們的網站及社交平台,好不熱鬧。但每天看到的,都是王浩信和唐詩詠這類話題藝人的相關「專題」文章,又或者是大家連名字都唸不出的郭富城太太,有如何的衣著品味。人們需要娛樂八卦調劑生活,我知道,所以才有娛樂雜誌和報刊的存在價值。不過眼前境況,本地時裝雜誌網站都變成《蘋果日報》和《壹週刊》,只做具有娛樂性和所謂貼地的報導,打正旗號是時裝雜誌,但賣的是娛樂八卦,標題不是十件你要知道的事,就是七件你要知道的事,同樣的唐詩詠,同樣的王浩信,內容一式一樣,差點以為自己在看同一網站。時裝相關的專題文章?有,不過都是清一色街拍潮流報導,that's all!想看一些題材特別或有深度的時裝文章,太奢侈了。深度?他們說,香港的讀者幾時變得有深度,當內容農場都可以成行成市,有文化深度的人早已死光,寫郭富城太太有千多個讚好,3百個轉載,寫Tina Chow沒人按讚,深度?值錢的嗎?
但原來低處未算低,今日有網媒編輯記者已經進化到另一層次,直接將外國媒體的時裝文章翻譯成中文,既慳水又慳力,又可以裝模作樣。這種可稱之為盜竊的行為,簡直令我大開眼界。專業,操守,是甚麼來的?重要嗎?自2007年開始執筆寫專欄,我都堅持不抄襲,不模仿,不討好別人,只會寫自己想寫的東西,有沒有人喜歡看,從來不去理會,因為既然世上沒有一位作者的文章可取悅全世界,何須計較。但這段日子,總會有人跟我說:「讀者喜歡看這些,不如寫這些。」,「讀者喜歡看」這五個字,都會令我無名火起三千丈。做媒體的,幹嗎要討好滿足讀者,為甚麼不可以是因為你做自己,讀者才會喜歡看。時裝雜誌先驅Diana Vreeland說過的這句話「你不是要滿足人們的渴求,而是要啟發他們未知的渴望。」我今日先知道原來是廢話,原來一廂情願是多麼愚蠢。
如果讀者心意這麼容易給猜透,香港媒體行業應該風生水起,何解會人人自危,活在一遍水深火熱的煉獄。淪落至此,本地媒體還可以憑甚麼說自己做得出色。當大家一直知道問題存在,但依然裝聾作啞,扮作若無其事,繼續自high以為已經討好了讀者,這是最令人心寒。我相信因果,有這樣的媒體,就有這樣的讀者。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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