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简介 | ||||||||||||||||||||
- 集团为葡萄酒及烈酒产品的零售商,仅以零售销售及批发方式在香港销售葡萄酒及烈酒产品,并提供调酒器、 酒杯、酒窖、开瓶器、葡萄酒书籍及其他葡萄酒相关产品等葡萄酒配套产品,以及其他产品如雪茄及其他雪茄 相关产品。此外,集团亦向客户提供售後服务(包括免费葡萄酒监赏与藏酒顾问服务)。 - 集团主要零售客户包括个人葡萄酒收藏家、零售消费者及企业,而主要批发客户则包括酒商及餐饮企业如酒店 、餐厅及私人会所。 | ||||||||||||||||||||
业绩表现2023 | 2022 | 2021 | 2020 | 2019 | ||||||||||||||||||||
- 截至2023年9月止六个月,集团营业额减少28﹒4%至2952万元,股东应占亏损扩大36﹒3%至 471万元。期内,集团业务概况如下: (一)整体毛利减少25﹒8%至371万元,毛利率微增0﹒4个百分点至12﹒6%; (二)按主要产品划分,来自红酒之营业额下降15﹒4%至2295万元,占总营业额77﹒8%;来自烈 酒之营业额下跌68﹒5%至230万元;来自白酒之营业额减少38﹒8%至386万元,占总营业 额13﹒1%; (三)於2023年9月30日,集团有银行及现金结余合共为645万元,银行借款为273万元。流动比 率为7﹒8倍(2023年3月31日:6﹒9倍),资产负债比率(按应付一名董事款项、租赁负债 及银行借款的总额除以权益计算)为10﹒3%(2023年3月31日:12﹒9%)。 - 2022∕2023年度,集团营业额下降30﹒9%至7444万元,股东应占亏损扩大90﹒4%至 1659万元。年内业务概况如下: (一)整体毛利减少43﹒1%至787万元,毛利率下跌2﹒3个百分点至10﹒6%; (二)按主要产品划分,来自红酒之营业额下降35﹒9%至5474万元,占总营业额73﹒5%;来自烈 酒之营业额下跌10﹒4%至903万元,占总营业额12﹒1%;来自白酒之营业额减少2﹒8%至 802万元,占总营业额10﹒8%; (三)於2023年3月31日,集团有银行及现金结余合共为590万元,银行借款为400万元。流动比 率为6﹒9倍(2022年3月31日:3﹒59倍),资产负债比率(按应付一名董事款项、租赁负 债及银行借款的总额除以权益计算)为12﹒9%(2022年:22﹒7%)。 | ||||||||||||||||||||
公司事件簿2019 | ||||||||||||||||||||
- 2019年8月,集团以3211万元向黎惠港收购葡萄酒库存(包括1379瓶葡萄酒),代价以每股 $0﹒072,发行4﹒46亿股支付,占经扩大後已发行股本13﹒41%。 | ||||||||||||||||||||
股本变化 | ||||||||||||||||||||
| ||||||||||||||||||||
股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