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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4

杜絕超低團費遊港 事在人為

  在短短數月,香港旅遊業多次傳出醜聞,先有「阿珍」辱罵團友事件,再有導遊強迫購物「激死」前乒乓國手的疑雲。香港旅遊業議會因此採取多項事後補救措施,政府更揚言要加強對業界監管。可惜,言猶在耳,卻於兔年春節一名內地遊客與本港導遊豈止動口,更涉嫌大打出手。無論在事件中誰是誰非,香港旅遊業的聲譽肯定又一次大大受損。

 

  於農曆新年期間,我到浙江旅遊,剛好有機會與當地業界人士交換對港旅遊業的意見。浙江省每年大約有二百多萬人到港旅行,其中七成是「自由行」旅客。據悉,組一團到港五天的旅行團,旅行社要收取每位旅客最少五千塊人民幣才有微利可賺。可是,當地旅行社和經銷商推出不少類似只需「2399人民幣」的「經典版港澳5日遊」的旅行團。這類「超低價」旅行團除了吸引不少「街客」報名,也有很多企業單位「包團」參加,以獎勵其下員工。

 

  即使内地對此類「超低價團」有大量需求,但香港仍須禁止本港旅行社承接「超低價」的旅行團。其實台灣當局早有類似規定。例如,從浙江出發到台灣的旅行團,團費不能低於成本價,即大約每天八十塊美金,才可成團出發。為彌補因新措施而減少的「超低價團」遊客,香港可與內地部門商討,開放「自由行」給其他較富庶的縣級市,例如浙江省的海寧、嘉興。

 

  「超低價團」問題在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經過上多次討論。大部分議員都贊成取締這種問題多多的經營手法,並希望政府接掌旅遊業的監管權,而不再單靠香港旅遊業議會的自我監督。因為要同行監管同行始終難免有利益衝突,而且由官方或法定機構執行會比較有公信力。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及旅遊事務署有責任帶領香港旅遊業界徹底解決 「超低價團」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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