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2026 17:00
【槓桿拆彈】證監會:靈活槓桿新規非一刀切,若ETF槓桿持續或嚴重偏離將適時監管
《經濟通通訊社記者戚朗軒3日報道》針對此前個別槓桿ETF嚴重偏離海外正股表現,本港證監會於7月24日發出修訂通函,容許發行商靈活調整ETF槓桿,並於今日正式生效。證監會回覆《經濟通通訊社》查詢時指,若槓桿及反向產品持續或嚴重偏離所披露的槓桿倍數,會在有需要時採取適當的監管行動,同時亦澄清並非規定所有槓桿及反向產品須一律採用「靈活槓桿結構」。
「靈活槓桿結構」容許發行商靈活調整槓桿,由最低1.1倍至最高兩倍,產品於下一交易日的槓桿倍數將於每日收市後披露。目前發行商中僅南方東英有針對美股個股及韓股個股推出兩倍槓桿及兩倍反向ETF,由今日起ETF名稱由「兩倍ETF」改名為「最多兩倍ETF」,即7709改名為「南方最多兩倍看好海力士ETF(07709)」。
證監會對《經濟通通訊社》表示,未有規定所有槓桿及反向產品須一律採用「靈活槓桿結構」,而只是「容量高度受市況變化影響的槓反產品」須採用,會視乎產品追蹤資產的流動性、槓桿倍數及市況等因素,來判斷是否屬「容量高度受市況變化影響」;另外在審視個股槓反產品的追蹤資產時,亦會以該資產的市值、流動性、上市地點、產品容量及相關成本等因素作為監管標準,未來亦會沿用沿用同一套監管標準。
*證監會重申槓反產品不宜持貨過夜*
證監會又強調,產品發行人作為證監會持牌機構,有責任以投資者的最佳利益為準則,並按照產品的投資目標妥善管理產品,若產品實際槓桿水平持續或嚴重偏離其披露的槓桿倍數,或出現其他重大異常情況,以致產品顯著未能達致其既定投資目標,證監會會作出跟進,並在有需要時採取適當的監管行動,不過證監會未有進一步解釋如何構成「持續偏離」及「嚴重偏離」。
證監會補充,靈活槓桿結構旨在讓產品發行人在面對產品容量限制或對沖成本急升等情況時能更靈活地應對相關營運風險,重申槓反產品屬較高風險的單日投資產品,不宜持有超過一天。證監會建議投資者在買賣有關產品前,應充分了解其運作機制、投資目標、相關特性及風險,並於產品或港交所網站上查看當日產品的目標槓桿倍數,從而評估有關產品是否符合其投資需要及風險承受能力。
「靈活槓桿結構」容許發行商靈活調整槓桿,由最低1.1倍至最高兩倍,產品於下一交易日的槓桿倍數將於每日收市後披露。目前發行商中僅南方東英有針對美股個股及韓股個股推出兩倍槓桿及兩倍反向ETF,由今日起ETF名稱由「兩倍ETF」改名為「最多兩倍ETF」,即7709改名為「南方最多兩倍看好海力士ETF(07709)」。
證監會對《經濟通通訊社》表示,未有規定所有槓桿及反向產品須一律採用「靈活槓桿結構」,而只是「容量高度受市況變化影響的槓反產品」須採用,會視乎產品追蹤資產的流動性、槓桿倍數及市況等因素,來判斷是否屬「容量高度受市況變化影響」;另外在審視個股槓反產品的追蹤資產時,亦會以該資產的市值、流動性、上市地點、產品容量及相關成本等因素作為監管標準,未來亦會沿用沿用同一套監管標準。
*證監會重申槓反產品不宜持貨過夜*
證監會又強調,產品發行人作為證監會持牌機構,有責任以投資者的最佳利益為準則,並按照產品的投資目標妥善管理產品,若產品實際槓桿水平持續或嚴重偏離其披露的槓桿倍數,或出現其他重大異常情況,以致產品顯著未能達致其既定投資目標,證監會會作出跟進,並在有需要時採取適當的監管行動,不過證監會未有進一步解釋如何構成「持續偏離」及「嚴重偏離」。
證監會補充,靈活槓桿結構旨在讓產品發行人在面對產品容量限制或對沖成本急升等情況時能更靈活地應對相關營運風險,重申槓反產品屬較高風險的單日投資產品,不宜持有超過一天。證監會建議投資者在買賣有關產品前,應充分了解其運作機制、投資目標、相關特性及風險,並於產品或港交所網站上查看當日產品的目標槓桿倍數,從而評估有關產品是否符合其投資需要及風險承受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