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股通(北向) | 深股通(北向) | 港股通(南向) |
入場資格 | ||
主板: 沒有限制 科創板: 限於香港相關條例所界定的機構專業投資者 |
主板: 沒有限制 創業板: 限於香港相關條例所界定的機構專業投資者 |
機構投資者、證券戶口資金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之個人用戶 |
投資產品 | ||
- 市值50億人民幣以上的上證A股指數成分股 - A+H掛牌之A股 |
- 市值50億元人民幣以上的深證綜合指數成分股 - A+H掛牌之A股 |
上海港股通: - 恆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成份股 - 恆生綜合中型股指數成份股 - A+H掛牌之H股 深圳港股通: - 恆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成分股 - 恆生綜合中型股指數成分股 - 市值50億元港幣及以上的恆生綜合小型股指數的成分股 - A+H掛牌之H股 |
不包括產品 | ||
- 不以人民幣交易的滬股 - 被實施風險警示的滬股 |
- 不以人民幣交易的深股 - 被實施風險警示的深股 |
- 不以港幣交易的港股 - 其相應的 A 股被實施風險警示的 H 股 - A+H掛牌但同時在上交所/深交所以外的中國內地交易所上市及買賣的 H 股 |
投資額度 | ||
無總額度 每日額度:520億元人民幣 |
無總額度 每日額度:520億元人民幣 |
取消總額度 每日額度:滬/深市場 各420億元人民幣,共840億元人民幣 |
交易時間 | ||
開市集合競價: 09:15 - 09:25 連續競價: 09:30 - 11:30 13:00 - 14:57 收盤集合競價: 14:57 – 15:00 每節交易時段開市前五分鐘起接納訂單 (收盤集合競價時段除外) |
開市集合競價: 09:15 – 09:25 連續競價: 09:30 – 11:30 13:00 – 14:57 收盤集合競價: 14:57 – 15:00 每節交易時段開市前五分鐘起接納訂單 (收盤集合競價時段除外) |
開市前時段: 09:00 – 09:30 持續交易時段: 09:30 – 12:00 13:00 – 16:00 收市競價交易時段: 16:00 – 16:10 (於16:08 – 16:10隨機收市) |
交易貨幣 | ||
人民幣支付及結算 | 人民幣支付及結算 | 港幣支付,人民幣結算 |
買賣盤訂單類型 | ||
只接受限價訂單 | 只接受限價訂單 | 開市前時段:只接受競價限價盤 連續交易時段:只接受增強限價盤 收市競價交易時段:只接受競價限價盤 |
即日鮮 | ||
不可 | 不可 | 可 |
大宗交易 | ||
不可 | 不可 | 不可 |
孖展融資 | ||
可 | 可 | 可 (限於上交所或深交所指定合資格可進行融資融券的 A 股) |
首發認購 | ||
不可 | 不可 | 不可 |
每手單位 | ||
100股 | 100股 | 視乎個股而定 |
最大買賣盤 | ||
100萬股 | 100萬股 (於創業板上市的股票的限制為30萬股) |
視乎個股而定 |
最低上落價 | ||
0.01元人民幣 | 0.01元人民幣 (於創業板上市的股票,連續競價期間,限價申報設置上下2%的有效競價範圍) |
視乎個股而定 |
價格限制 | ||
前收市價的±10% ST、*ST 股為前收市價±5% 於連續競價時段,系統拒絕接受低於當前買入價3%的買入盤訂單 (此百分比為2014年9月17日更新數據,可按市況不時調整) |
前收市價的±10% ST、*ST 股為前收市價±5% 於連續競價時段,直至收盤集合競價結束為止,系統拒絕接受低於當前買入價3%的買入盤訂單(此百分比為2016年9月28日更新數據,可按市況不時調整) (於創業板上市的股票,除首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之外,在一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20%) |
無價格限制 |
款項交收日 | ||
T+1 | T+1 | T+2 |
股東投票 | ||
可透過中央結算系統的投票功能進行 | 可透過中央結算系統的投票功能進行 | 由中國結算負責收集投票意願及提交 |
非自動對盤交易 | ||
不設 | 不設 | 不可 |
什麼是滬港通、深港通?
「滬港通」是在上海與香港兩地證券市場之間建立一個交易與結算的互聯互通機制,指上海證券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建立技術連接,使內地和香港投資者可以通過當地證券公司或經紀商買賣規定範圍內的對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在這個機制包括「滬股通」和「港股通」。
滬股通,是指投資者委托香港經紀商,經由香港聯合交易所在上海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進行申報(買賣盤傳遞),買賣滬港通規定範圍內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滬港通下的港股通,是指投資者委託內地證券公司,經由上海證券交易所在香港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香港聯合交易所進行申報(買賣盤傳遞),買賣滬港通規定範圍內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深港通」是在深圳與香港兩地證券市場之間建立一個交易與結算的互聯互通機制,指深圳證券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建立技術連接,使內地和香港投資者可以通過當地證券公司或經紀商買賣規定範圍內的對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在這個機制包括「深股通」和「港股通」。
深股通,是指投資者委托香港經紀商,經由香港聯合交易所在深圳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進行申報(買賣盤傳遞),買賣深港通規定範圍內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是指投資者委托內地證券公司,經由深圳證券交易所在香港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香港聯合交易所進行申報(買賣盤傳遞),買賣深港通規定範圍內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買賣盤流程圖示
如果投資者已買入的滬深港通股票不再納入合資格股票名單,還可以繼續交易嗎?
已買入的股票只可賣出,但不允許再買入。
補充,滬股通股票將在以下幾種情況下被暫停買入(但允許賣出):
(a) 該等滬股不再屬於有關指數成份股;及/或
(b) 該等滬股被實施風險警示;及/或
(c) 該等滬股相應的 H 股不再在聯交所掛牌買賣;
深股通股票將在以下幾種情況下被暫停買入(但允許賣出):
(a) 該等深股不再屬於有關指數成份股;及/或
(b) 該等深股指數成份股在納入之後的定期檢討中,被認定市值少於人民幣 60 億元;及/或
(c) 該等深股被實施風險警示;及/或
(d) 該等深股相應的 H 股不再在聯交所掛牌買賣。
港股通股票將在以下幾種情況下被暫停買入(但允許賣出):
(a) 其不再屬於有關指數成份股;及/或
(b) 該等港股相應的 A 股不再在上交所╱深交所掛牌買賣或被實施風險警示; 及/或
(c) 沒有相應 A 股在上交所╱深交所的恒生綜合小型股指數(HSSI)成份股, 在納入之後的定期檢討中,市值少於港幣 50 億元 [只適用於深圳港股通];及/或
(d) (若該港股通股票為 H 股)發行人的 A 股隨後在上交所╱深交所以外的中國內地交易所上市。
滬深港通有什麼投資額度限制?
通過滬深港通達成的交易將受制於每日額度,原適用於滬港通的總額度已於2016年8月16日刪除。
投資額度 | 北向交易 | 南向交易 |
每日額度(人民幣) | 520億元 | 滬/深市場 各420億元 |
每日額度餘額 = 每日額度 - 買盤訂單 + 賣盤成交金額 + 微調*
每日額度將會每日更新及維持相同水平,未使用的每日額度不會結轉至下一日的每日額度。
聯交所實時監察北向每日額度的用量。每次收到及執行北向訂單時,北向每日額度餘額都會更新。
一旦北向每日額度餘額於開市集合競價時段(開市前)降至零或交易已超過餘額,新的買盤將被駁回。不過,由於取消訂單在開市集合競價時段很普遍,北向每日額度餘額或可於開市競價時段完結前已回復正數水平。屆時,聯交所將再次接受北向買盤訂單。
一旦北向每日額度餘額於連續競價時段(連續交易)降至零或交易已超過餘額,日內餘下時間將不再接受買盤訂單,同樣安排也適用於深交所的收盤集合競價時間。聯交所將於下一交易日恢復北向買盤服務。
須注意, 已獲接受的買盤訂單不會因每日額度用盡受影響,除非相關交易所參與者取消訂單,否則此等訂單將分別保留於在上交所及深交所的訂單紀錄內。
南向交易每日額度則由上交所/深交所以同樣規則操作。
*每日額度餘額於下述情況下將會增加: a) 買盤訂單被取消;b) 買盤訂單被對方交易所拒絕;或 c) 買盤訂單以較佳價格執行。經滬深港通進行的交易是否受到香港法律或內地法律保障?
根據聯合公告,中國證監會及香港證監會均將積極加強跨境的的監管及執法合作。中國證監會及香港證監會將各自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建立有效機制,及時應對各自或雙方市場出現的違法行為。
中國證監會及香港證監會將加強以下方面之執法合作:
· 完善通報機制;
· 合作打擊虛假或誤導陳述、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等跨境違法違規行為;
· 雙方執法交流與培訓;
· 及提高跨境執法合作水平。
聯合公告進一步提出,兩地證監會將就滬港通項目設立對口聯絡機制,協商解決試點過程中的問題
滬深港通投資者是否受投資者賠償基金保障?
透過聯交所參與者參與滬深港通的香港投資者將繼續受到香港法例保障。
與任何涉及分託管安排的海外投資相似,投資者亦面對內地的中央登記公司中國結算的對手方風險。
同樣,交易及結算活動方面,香港投資者受到«證券及期貨條例»保障。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現有的投資者賠償基金並不涵蓋任何北向交易。
買賣滬深港通股票是否有任何披露責任?
根據現行中國法律,當投資者持有上交所/深交所上市公司的已發行股份達5%時,須於三個工作天內披露權益,並不得於該三日內買賣有關上市公司的股份。
就該投資者而言,每當其持股量再增加或減少5%,或持股量低於5%,亦需於三個工作天內披露有關信息。
有何關於交易前檢查的規定?
投資者只可出售上個交易日終結時所持有的A股。落賣盤訂單時,投資者必須確保其交易戶口於T-1日時有足夠股份,以便於T日出售股份。
滬深港通交易時段是什麼?
北向交易將按照上交所及深交所的交易時間。聯交所將於內地市場早市及午市開市前五分鐘起接納交易所參與者的北向訂單。
交易時段 | 上交所 | 深交所 | 交易所參與者輸入北向交易買賣盤賣盤時段 |
開市集合競價 | 09:15-09:25 | 09:10-11:30 | |
連續競價(上午) | 09:30-11:30 | ||
連續競價(下午) | 13:00-14:57 | 12:55-15:00 | |
收盤集合競價 | 14:57-15:00 | ||
盤後定價交易時段 | 15:05-15:30 (只適用於科創板股票) |
15:05 - 15:30 (只適用於創業板股票) |
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不可透過深港通交易 |
- 09:20-09:25、14:57-15:00,上交所/深交所不接受取消買賣盤的指令
- 於 09:10-09:15、09:25-09:30、12:55-13:00,上交所及深交所不會處理任何指令,直至開市為止,但聯交所仍接受買賣盤訂單及取消買賣盤的指令
- 在開市集合競價時段未被撮合的買賣盤訂單將自動進入連續競價時段。
- 在連續競價時段未被撮合的買賣盤訂單將自動進入收盤集合競價時段
南向交易將按聯交所的交易時間進行。
互聯互通交易於香港及中國內地市場均開市的所有交易日均可進行
內地 | 香港 | 南北向交易是否開放? |
營業日 | 營業日 | 開放 |
營業日 | 假日 | 不開放 |
假日 | 營業日 | 不開放 |
有關滬股通及深股通交易日誌詳情請查閱港交易所網站
惡劣天氣情況下有甚麼應變安排?
情況 | 滬/深市場 | 香港市場現行安排 |
八號颱風訊號/黑色暴雨警告於香港場開市前發出(即早上9時前) | 不開放 | 不開放 |
八號颱風訊號警告於9時至9時15分之間發出 | 不開放 | 開市前時段後停止交易 |
八號颱風訊號警告於上交所/深交所開市後發出(即早上9時15分後) | 交易延續15分鐘,只接納取消訂單,直至上交所/深交所市場收市。 | 15分鐘後停止交易 |
黑色暴雨警告於香港市場開市後發出 | 如常交易 | 如常交易 |
八號颱風訊號/黑色暴雨警告於中午12時前解除 | 兩小時後恢復交易 | 兩小時後恢復交易 |
八號颱風訊號/黑色暴雨警告於中午12時後解除 | 不開放 | 不開放 |
上交所/深交所由於惡劣天氣暫停交易 | 不開放 | 如常交易 |
有關香港市場現有的颱風訊號及/或暴雨安排詳情,請參閱香港交易所網站
投資者可否經現有的香港經紀進行買賣?
香港與海外投資者可選擇任何聯交所參與者買賣滬深股通股票,惟所選的聯交所參與者須符合資格參與滬深港通。
是否需要與任何機構開立額外戶口以經滬深港通買賣滬深股通股票?
投資者須與經紀討論有關參與滬深港通的細節安排,包括是否需要在買賣香港股票的戶口以外開設額外的獨立戶口進行滬深股通股票交易。
滬深港通項目下設立了甚麼結算風險管理措施?
中國結算及香港結算對滬深股通交易所採取的風險管理措施與現有的措施大致相同。
為避免風險跨市場傳遞,中國結算將不會向香港結算的保證基金供款;香港結算的保證基金亦不會用於抵銷中國結算違約所造成的損失。
如發生中國結算違約及失責,香港結算會協助結算參與者向中國結算追討所欠的股票和款項,並將討回的股票或款項按比例分配給受損失的結算參與者。
「人證港幣交易通」會否為經滬深港通買賣滬股/深股提供人民幣資金支援?
「人證港幣交易通」是一個讓投資者可以港元在聯交所證券市場購買人民幣股票的備用設施,並不會用以支持滬深股通股票買賣。因此,投資者須以本身的人民幣買賣及交收滬深股通股票。
香港與海外投資者經滬深港通購入的滬深股通股票將如何託管?投資者可否通過滬深港通在香港持有實物滬深股通股票?
由於滬深股通股票均以無紙化形式發行,中央結算系統證券存管處將不設滬深股通股票的實物股票記存及提取服務。
如上文所闡釋,香港與海外投資者只可通過其經紀或託管人持有滬深股通股票,投資者的擁有權將顯示在經紀或託管人的紀錄中,例如:客戶賬單。
經滬深港通買賣及交收滬股/深股股票的稅費如何?
香港與海外投資者透過滬港通及深港通買賣滬股通股票及深股通股票,於結算交易時將須繳納上交所、深交所、中國結算、香港結算或內地有關當局的以下稅費
A股交易稅費
稅項 | 稅率 | 付費方 | 收費方 |
經手費 | 成交金額 0.00487% | 雙邊 | 上交所/深交所 |
證管費 | 成交金額 0.002% | 雙邊 | 中國證監會 |
過戶費/登記過戶費 | 成交金額 0.002% | 雙邊 | 中國結算 |
過戶費 | 成交金額 0.002% | 香港結算 | |
交易印花稅 | 成交金額 0.1% | 賣方 | 國家稅務總局 |
有待進一步與監管及稅務部門確定的收費及稅項如下表:
稅項 | 細節 | 收費方 |
新的中央結算系統收費 | 就滬深股通股票向結算參與者提供托管及代理人服務的新收費 (待香港證監會批准) | 香港結算 |
紅利稅 | 適用於紅利及送股 (待國家稅務總局釐清) | 國家稅務總局 |
資本增值稅 | 適用於股份賣出 (待國家稅務總局釐清) | 國家稅務總局 |
紅利稅將於滬深股通股票發行人及中國結算分派時預扣。新的中央結算系統收費一旦實施,將按月以港幣收取。
滬港通及深港通資訊將隨著專案的實施不時更新,本資料為根據香港交易所網站提供的內容撮要,未必能反映所有滬港通及深港通的最新進展。 具體詳情請參考香港交易所網站。更新日期:2021年3月1日
資料來源: 香港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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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外匯黃金
加密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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