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9/2026 18:29
區域法院就涉及非法賣空的證券欺詐案將審訊日期定於明年8月23日
證監會表示,區域法院在陳海城及李寶程否認涉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00條下非法賣空的證券欺詐控罪後,將審訊日期定於2027年8月23日開始。
據指控,於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12月29日期間,陳及李訛稱陳持有足夠數目的該28家公司股份,以支持透過陳在貝格隆証券有限公司的證券帳戶發出的賣盤,但事實並非如此。結果,二人得以就相關公司的股份進行非法賣空交易,並獲利約1100萬元。
陳及李獲准保釋等候審訊,條件是他們: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旅行證件;定期到警署報到;分別繳交20萬元及8.4萬元的保釋金;及於所申報的住址居住及就住址的任何更改通知警方。
《經濟通通訊社4日專訊》
據指控,於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12月29日期間,陳及李訛稱陳持有足夠數目的該28家公司股份,以支持透過陳在貝格隆証券有限公司的證券帳戶發出的賣盤,但事實並非如此。結果,二人得以就相關公司的股份進行非法賣空交易,並獲利約1100萬元。
陳及李獲准保釋等候審訊,條件是他們: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旅行證件;定期到警署報到;分別繳交20萬元及8.4萬元的保釋金;及於所申報的住址居住及就住址的任何更改通知警方。
《經濟通通訊社4日專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