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9/2026 15:39
江學禮獲任命警務處國安部門負責人,接替退休簡啟恩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第16條第2款,任命江學禮為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負責人,接替已退休的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簡啟恩。江學禮的任命今日生效,他同日宣誓就任。
李家超表示,江學禮在警隊服務長達30年,自《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以來一直服務於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表現卓越、克盡厥職,具備出色領導才能,展現高度國家安全意識。他指江學禮一直意志堅定、無畏無懼,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對其工作予以肯定,並有信心他在新崗位能承擔更大責任,為維護國家安全作出更大貢獻。
根據《香港國安法》,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警務處設立維護國家安全部門,配備執法力量。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負責人由行政長官任命,任命前須書面徵求《香港國安法》第48條規定的機構,即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的意見。
《經濟通通訊社22日專訊》
李家超表示,江學禮在警隊服務長達30年,自《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以來一直服務於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表現卓越、克盡厥職,具備出色領導才能,展現高度國家安全意識。他指江學禮一直意志堅定、無畏無懼,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對其工作予以肯定,並有信心他在新崗位能承擔更大責任,為維護國家安全作出更大貢獻。
根據《香港國安法》,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警務處設立維護國家安全部門,配備執法力量。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負責人由行政長官任命,任命前須書面徵求《香港國安法》第48條規定的機構,即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的意見。
《經濟通通訊社22日專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