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7/2021
奧運精神與香港的再教育
全城皆看奧運,香港健兒取得金牌銀牌自然使人興奮,回想起來,上一次有此聲勢,已是25年前李麗珊取得金牌之時。
香港是一個迷失了方向的城市,本該有燦爛的前景,卻因為有部分人認知出了大問題,以致胡作非為了多個月,他們破壞香港的行動失敗後,很多人悲從中來,有不少竟不幸患上抑鬱症。今天香港很需要一種再教育,使迷失掉的港人能認清世界及重新上路。奧運精神及各比賽項目對這種再教育都有很好的啟發作用。我一算之下,起碼找到6種奧運的意義。
(CNS)
第一種意義是追求卓越的態度。每一項比賽都有相對客觀的取勝標準,運動員跑100米要多少時間?奧運會斷不會把金牌頒給一名要20秒的人。人生在世,不追求卓越,挑戰自己的極限,世界哪得進步?
第二是追求卓越的背後,都必有艱苦奮鬥的故事及犧牲精神。成功要付出代價,此乃常識,奧運的好處便是用大量形象提醒我們成功不是靠運氣,光是看看得勝者矯捷的身手及壯實的肌肉,便清楚知道別人曾經過苦練。
第三,付出代價只能增加勝算,但卻不可能保證你必勝。奧運的制度是勝者全勝,winner takes all,得到獎牌尤其是金牌的可獲豐厚回報,其他人等卻似是陪跑。此種制度未必公平,有獎牌及沒有獎牌的,實力可能只差一點點,為何回報差別這麼大?此種回報制度在現實生活中並不罕見,好處是可提供激勵,使人拼了命的去進步,哪怕只是一點點的進步,也會有天與地之差的回報。
奧運倡不能讓政治干擾競技
第四,奧運講求公平競賽,不能夠讓政治、意識形態、種族等因素干擾體育競技,此種精神,十分崇高,對那些事事政治化,稍一不合己意的便要掘人祖墳之輩,是一種當頭棒喝。
第五,公平競賽的背後,奧運的體育精神也講求取勝不能不擇手段。自己不行,卻想通過傷害對手來贏得勝利,當然是不容許的。只是這簡單的道德原則,也有不少人忘記了。黑暴期間,連市民倚賴的港鐵站,也遭大肆破壞,這是甚麼心態?
第六,奧運鼓勵競賽爭雄之心。此種精神不是壞事,是好事,競爭是推動進步的重大力量。國與國之間就算不和,也可靠公平比賽中的勝負來宣示愛國之心,這有助於避免真正的戰爭。
奧運精神就像一道道清泉,使我們可見到多一點的公平與拼搏。它對港人的教育意義,尚有一層不容易為人注意的層次。
家中有養育過幼兒的人,都應明白一個道理,幼兒有時想得到某樣東西,而這是危險的或是他不應該得到的,父母自然會制止,但這樣幼兒便會大哭大鬧,這時有經驗的父母應付的方法很簡單,便是把幼兒的注意力轉到另一處,例如拿出另一玩具,幼兒常會被吸引過去,破涕為笑。
1967年香港出現動亂,街上處處「菠蘿」(即土製炸彈),港英政府事後檢討政策以防後來出現同樣事件,其中一招便是約了多所名校的學生領袖,鼓勵他們多搞舞會、夏令營、工作營等活動,政府並會對某些項目提供資助。我後來也參加過不少這類活動,例如今天大埔康樂園附近的泰亨村有條水泥路,便是我們建的,至今其中一半尚存。當年我們自然不懂港英的用意,但顯然港英政府是希望轉移年輕人的注意力,用一些沒有破壞性的活動去發洩他們的精力。
體育可令迷失少年重回正軌
這一招香港很值得參考。不少年輕人沉溺於出於無知的破壞性活動上,就有如幼兒哭鬧著要一些他們不該有的東西,達不到目的他們不會收聲(這不是毅力,是不知進退),為免社會出現無益的吵鬧,較佳的方法是用一些既健康亦有建設性的活動把年輕人吸引了過去,奧運全港注目,不論黑暴還是藍黃都為奪標健兒歡呼,足證有些事物連迷失了方向的年輕人也可吸引回正軌。
體育運動有它的吸引力,科學、文化、藝術等領域也具建設性與創造性,足以挑戰年輕人的智力。政府及社會應多搞這些方面的比賽,推動相關活動,培養年輕人的能力。比賽宜有獎勵,使年輕人有成就感。此類活動又比港英時的重點只在社交活動更有建設性,當然社交性的跨校活動也可在中學推廣,到內地參觀學習也應鼓勵。民政事務局及教育局都應多撥資源支持。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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