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4/2018
搶電話道歉了事 許智峯自曝其短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承認在立法會內搶去保安局一名女官員手機,在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和涂謹申陪同下公開致歉。
他承認在任何情況下,未得到他人同意下取走電話,都是不對。他自己都覺得不妥當,願意道歉。
許智峯解釋在立法會內見到政府人員手持紙張及電話,記錄議員出入時間,問對方是否有他的資料,他認為對方是政府狗仔隊,於是問對方手上紙張可否看看,確認是公開資料包括成員名單、議員的相片。他跟著要求看對方手機,對方不從.....
許智峯說是「攞」走對方手上的手機,是取巧。手機,在別人手上,她不同意給你,你又如何「攞」走呢?你刻意用「攞」,是保護自己,減低自己行為的負面形象。實際上,你是「搶」,不是「攞」。
許智峯搶了手機走去洗手間看有甚麽資料?為何走去洗手間,就是不讓女官員追入索回手機,可見他是十分清醒的。在洗手間内,他看了手機10分鐘,發現有過去3個月内不同立法會會議的議員出入紀錄。
他認為政府人員在他們不知情下收集議員行蹤,是為侵犯私隱,又批評政府不當收集議員資料,稱會跟進。
理據又是何等高尚,可惜卻得不到泛民支持,即使陪同見記者的民主黨黨友,主席胡志偉也沒有表態支持他,只是表示在事發後,政府人員通知他才知悉。
胡志偉認為在未得到別人同意取去財物,是不對的,還代表民主黨向該政府人員致歉,表示絕不認同許智峯的做法,會要求許智峯向黨內交代,又指會全力配合警方和立法會調查,強調不管出發點怎樣,他不接受無故取去他人物品。
沒錯,不管出發點怎樣,也不能搶走別人東西。民主黨也知道從表面看,許智峯愚不可及,即使拉上議員私隱,又玩道德問題,也無濟於事;因為這次證據確鑿,對錯分明,所以也不敢明撐他。
許智峯則轉移視線,批評政府在他不知情下,收集議員鉅細無遺的行蹤,認為侵犯他和其他議員私隱。
但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已確認政府執行通傳及應變職務並不抵觸《私隱條例》,正面的否認了許智峯的「指控」。
你們是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大樓內的行蹤是公開的,人人看到,亦有閉路電視監察,況且那是公共空間,這有甚麼私隱?
但你未經他人同意,搶了別人的手機,又看了10分鐘,請問你有否侵犯了別人的私隠?
你搶了別人的手機,翻查了人家手機內容,然後走出來道歉了事,這是議員所為嗎?這是一個人應有的道德水平嗎?
去年12月立法會復會審議修改《議事規則》議案,許智峯在會議廳內拿出防狼器響鳴,其後更將防狼器鎖於儲物櫃內,以拖延會議,已經盡顯他目光如鼠、手法低劣的性格,果然今次又再一次自曝其短,而且是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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