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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21-04-16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前年8月18日組織及非法集結罪成,判囚一年,你點睇判刑?(1139人參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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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結果 (1139人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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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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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過重
      • 10%
    • 無意見
      • 1%

    其餘8被告各判囚8至18個月,當中吳靄儀、何俊仁、李柱銘、梁耀忠獲判緩刑,你點睇?

    • 合理
      • 17%
    • 不合理
      • 79%
    • 無意見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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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21-4-16 04:55 PM
  • 壹傳媒(00282)創辦人黎智英等共9人涉於2019年8月18日參與港島遊行,黎智英、李卓人等7人經區域法院審訊後,被裁定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兩罪成,黎智英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法官判處入獄1年,另外李卓人亦被判處囚1年;梁國雄入獄1年半;何秀蘭入獄8個月;區諾軒判囚10個月。

    其餘4被告判囚但獲准緩刑,吳靄儀及何俊仁判入獄1年,獲准緩刑兩年;梁耀忠被判入獄8個月,緩刑1年;李柱銘被判入獄11個月,緩刑兩年。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前年8月18日組織及非法集結罪成,判囚一年,你點睇判刑?其餘8被告各判囚8至18個月,當中吳靄儀、何俊仁、李柱銘、梁耀忠獲判緩刑,你點睇?
    發表於 2021-4-16 04:55 PM
  • 壹傳媒(00282)創辦人黎智英等共9人涉於2019年8月18日參與港島遊行,黎智英、李卓人等7人經區域法院審訊後,被裁定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兩罪成,黎智英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法官判處入獄1年,另外李卓人亦被判處囚1年;梁國雄入獄1年半;何秀蘭入獄8個月;區諾軒判囚10個月。

    其餘4被告判囚但獲准緩刑,吳靄儀及何俊仁判入獄1年,獲准緩刑兩年;梁耀忠被判入獄8個月,緩刑1年;李柱銘被判入獄11個月,緩刑兩年。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前年8月18日組織及非法集結罪成,判囚一年,你點睇判刑?其餘8被告各判囚8至18個月,當中吳靄儀、何俊仁、李柱銘、梁耀忠獲判緩刑,你點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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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猫狗比人大發表於 2021-4-22 12:07 AM via mobile
  • #36
  • 上訴法院於1994年在戴展華一案中指出,專業人士及公眾人物有責任堅守其專業或職業操守和遵守社會的標準。判刑的阻嚇因素可能須凌駕其他因素。如果情況確實如此,則違法者在請求法庭輕判時強調他會失去社會地位和利益,就會如1996年MacLennan一案,法庭或許會直截了當告訴他:「這些事情都是他咎由自取的。」


    http://paper.wenweipo.com/2003/09/11/WW03091100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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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猫狗比人大發表於 2021-4-22 12:02 AM via mobile
  • #35
  • 判案理由書...

    116. 如上文指出,以「公民抗命」為犯案動機的人,通常會認罪並接受刑罰來表達他們對其信念的真摯;但這並不是必然的。在 Jones 案,賀輔明勳爵在其判詞第90至92段便指出,當時在英國有一個趨勢,以「公民抗命」為辯解的抗爭者選擇不認罪,意圖用刑事檢控法律程序作為繼續抗爭的手法,務求法庭對他們的意見或訴求的是非曲直作出裁斷,或把法庭變成一個平台,讓他們就相關的議題向媒體發聲。賀輔明勳爵頗嚴厲地批評了這樣的做法,並指出此做法是不對的

    https://www.hklii.hk/tc/cases/hkca/2017/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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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apsangza發表於 2021-4-19 01:31 PM via mobile
  • #34
  • 佢地最好喺入面終老。

  • 引用 #33 民鼠怪 發表於 2021-4-19 09:53 AM

    長期傷害香港至深,反中亂港軸心人物,判囚一年???條數仍未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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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鼠怪發表於 2021-4-19 09:53 AM
  • #33
  • 長期傷害香港至深,反中亂港軸心人物,判囚一年???條數仍未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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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月光光發表於 2021-4-19 09:26 AM via mobile
  • #32
  • 整顿完黑暴賣國賊後,是時候整顿官僚架構內的一眾庸官,廢官和黃官了!

  • 引用 #31 kapsangza 發表於 2021-4-18 01:42 PM

    疫情又反彈了,早就告戒政府收緊出入境措施,防止病毒由外地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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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apsangza發表於 2021-4-18 01:42 PM via mobile
  • #31
  • 疫情又反彈了,早就告戒政府收緊出入境措施,防止病毒由外地傳入。

  • 引用 #20 猫狗比人大 發表於 2021-4-17 08:40 AM

    將來歷史書或稱「林病416攬抄」 林鄭月娥成功爭取「變種病毒」殺入香港社區 有日本先例就係因為「變種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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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rdost發表於 2021-4-18 01:10 PM
  • #30
  • 梁家傑 - 國安法後,美國總領事曾上佢office見佢同“精彩”楊,可惜,國安處應該監聽唔到。

    胡法官以往判黑暴案都相當嚴刑峻法的。這次有無“律師相畏”,我都唔敢講實,就當人無完人吧!大致來說,她是好法官來的。

  • 引用 #24 Shulin 發表於 2021-4-18 08:46 AM

    回覆 Nordost 同意胡法官的判刑其實合理,已經考慮了各複雜的因素。李柱銘等人認罪,沒案底,亦曾做公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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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猫狗比人大發表於 2021-4-18 09:06 AM via mobile
  • #29
  • 認罪嗰幾個
    全部冇得緩刑

    相反
    不認罪三位律師大律師全部判緩刑(表面刑期做樣長啲不過幾長都唔使坐啦)

  • 引用 #24 Shulin 發表於 2021-4-18 08:46 AM

    回覆 Nordost 同意胡法官的判刑其實合理,已經考慮了各複雜的因素。李柱銘等人認罪,沒案底,亦曾做公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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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猫狗比人大發表於 2021-4-18 09:04 AM via mobile
  • #28
  • 九名被告人被控「未經批准集結」相關罪名,當中有兩人認罪,黎智英與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則「不認罪」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56081311.amp

  • 引用 #24 Shulin 發表於 2021-4-18 08:46 AM

    回覆 Nordost 同意胡法官的判刑其實合理,已經考慮了各複雜的因素。李柱銘等人認罪,沒案底,亦曾做公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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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猫狗比人大發表於 2021-4-18 08:57 AM via mobile
  • #27
  • 大律師專業「師徒制」

    司法王國司法獨立大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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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猫狗比人大發表於 2021-4-18 08:56 AM via mobile
  • #26
  • 長期社區服務及年老等為由判處緩刑?


    (1)長期社區服務

    大律師律師服務社會唔收錢嘅?好似仲收超貴添(市民冇錢窮鬼佢真係得閒服務條鐵!)服務自己多個服務社會就真!
    咁講 ^o^ 係人都緩刑啦邊個唔係服務社會?賺到盡奸商都係服務社會啦

    另外,多年議員如果就判緩刑,咁法律面前不平等的是為何多年公職曾蔭權不緩刑?



    (2)年老

    辯方律師當日以施伯伯現在「年老體弱」(施伯伯仲好似多病過呢班律師大律師)作求情,要求判「緩刑被拒」

    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的是「施伯(更)年老體弱(更加)係認罪都冇得判緩刑,相反呢3位律師大律師全部唔認罪沒有悔意反而判緩刑」


    彼一時的講法
    「年紀大便以人道理由輕判, 否則會對社會. 構成壞風氣。在一般求情的情況下,年紀大並不是減刑的原因,除非被告能證明他. 是在毫無選擇的 ...」

  • 引用 #21 Freemanchina 發表於 2021-4-17 11:59 AM

    Well expected! under the current judicial stru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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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K0915發表於 2021-4-18 08:49 AM via mobile
  • #25
  • 律定屍应上訴,全部都要重判,坐監。
    知法犯法,弄死香港。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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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hulin發表於 2021-4-18 08:46 AM via app
  • #24
  • 回覆 #12 Nordost


    同意胡法官的判刑其實合理,已經考慮了各複雜的因素。李柱銘等人認罪,沒案底,亦曾做公職所以判緩刑是正常做法。
    如果講老奸巨猾,其實全部不及梁家傑,他從來只是精人出口,笨人出手,沒有參與任何佔中或非法集結!國安法之後他亦沒有接受任何外國媒體訪問,精過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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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rdost發表於 2021-4-17 10:51 PM
  • #23
  • 公民黨的“金句”:「案底令人生更精彩」、「暴力有時可以解決問題」

    黃C:醒未?

  • 引用 #22 Nordost 發表於 2021-4-17 10:47 PM

    公民黨舊年(想)競選立法會時的口號是:「越打壓 越頑強」 好唔好笑呀? ...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Nordost發表於 2021-4-17 10:47 PM
  • #22
  • 公民黨舊年(想)競選立法會時的口號是:「越打壓 越頑強」

    好唔好笑呀?
  • 回覆 | 引用 | 舉報
  • Freemanchina發表於 2021-4-17 11:59 AM
  • #21
  • Well expected!

    under the current judicial stru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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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猫狗比人大發表於 2021-4-17 08:40 AM via mobile
  • #20
  • 將來歷史書或稱「林病416攬抄」
    林鄭月娥成功爭取「變種病毒」殺入香港社區

    有日本先例就係因為「變種病毒」疫情完全失控!

    今日日本
    明日香港

    多得林鄭仲開放英國航班方便權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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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猫狗比人大發表於 2021-4-16 11:28 PM via mobile
  • #19
  • (1)彼一時

    法官指本案的嚴重性在於曾蔭權當時是特首,是政府和特區之首,他的決策非常重要,尤其是廣播發牌事宜影響社會各階層,曾蔭權在本案中涉違反誠信,判入獄20月,不得緩刑


    (2)此一時

    本案的嚴重性在於吳靄儀、何俊仁、李柱銘
    當時是知名權威律師大律師,係市民睇佢哋頭咩叫法律我們市民識條鐵咩,他們的言行非常重要,尤其是黑暴影響社會各階層,他們在本案中涉違反市民信任,但判緩刑?

  • 引用 #18 月光光 發表於 2021-4-16 11:11 PM

    應該入獄,不應有緩刑! 香港無法治,就是法官輕判黑暴和亂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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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月光光發表於 2021-4-16 11:11 PM via mobile
  • #18
  • 應該入獄,不應有緩刑!
    香港無法治,就是法官輕判黑暴和亂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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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猫狗比人大發表於 2021-4-16 10:50 PM via mobile
  • #17
  • 窮鬼施伯300求情信 官指不適合閱讀考慮
    一封都不考慮!!!

    香港司法界「師徒制」小王國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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