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4/2012
危疾保額應該買幾大?
這幾期談到「保護」自己的話題,讀者反應確實很熱烈。有部分讀者提到,大家都知道透過保險「保護」自己很重要,但怕就怕有事的時候,保險公司會不賠。
我嘗試說句公道話。保險是一門生意,如果所有人買保險,最終都不獲賠償,哪還有人會買保險?當然,這只是推一個極端,用意是讓大家更容易明白箇中的道理。
好了,現實的情況是怎樣?其實,所有保險公司都是經過計算之後,才訂出一個保費率,即是說,收取這個保費,便足夠承保妳的風險(當然也要有一定數量的人參與這個保險計劃才行),因此,如果受保人真的符合索償條件,保險公司是沒道理不賠的,因為這是預計之內的成本。
而保險公司的所有賠償,都是按照列明的定義進行(每種危疾都有它的賠償定義),賠償部的工作其實就是按本子辦事。因此,簡單一句,大家買保險的時候,只要多做功課,自己多瞭解,以及凡事問清楚,就可以得到真正的保障。
好了,言歸正傳,上次我指出,根據衞生署提供的數字,對女性健康打擊最大的是幾種女性癌症,尤其是乳癌。而女性於40歲起,患上乳癌和原位乳癌的數字也開始上升,因此,姊妹們應該於40歲後,考慮買一份跟身的住院醫療,以及多買一點女性危疾,尤其是保原位癌的那種!
我想提醒一下單身,又或者結了婚,但不打算生育的姊妹們,根據統計,沒有生育過的女性,患上乳癌或原位乳癌的機會,要比曾經生育和哺乳的女性稍高,所以,如果妳選擇單身或者不生育,妳更應買重女性危疾。
市場上的危疾保險,全部都會保障癌症的,因此,萬一女性患上乳癌或其他女性癌症,當然可以獲得賠償。如果是近年推出的危疾保險,一般都會提供預支保障予患上女性原位癌的受保人。
但既然是預支,即日後真的患上受保危疾時,賠償金額是需要減去上次的預支金額,因此,如果是想買重女性危疾的,我會建議大家再買一份專保女性危疾的保險。
據我所知,市面上的保險公司,大多都會提供專保女性危疾的保險,有些是以附加契約形式,附於基本計劃內,又或者是獨立一份女性危疾,兩者都只保女性危疾,即是幾種女性器官的癌症和原位癌(有些還會保紅斑狼瘡,以及分娩或嬰兒的意外等)。
好,問題來了!到底危疾保障應該買多少才夠呢?正如我在前兩次的專欄中說,危疾保險是屬於彌償式的保險,而非實報實銷的保險,只要保險公司受了妳,而妳又患上受保危疾,妳買多少份都可以獲得賠償。因此,這不涉及重複的問題,所以,如果妳喜歡,又負擔得來的話,理論上買多少也沒所謂。
但當然,如果理性一點,我們是應該有個準則的。首先,買危疾保險最主要當然是想彌補醫治危疾的支出,因此,我會建議,大家最好以一個最普遍的危疾,今時今日一定是癌症了,按照私家醫院的收費標準(就算去政府醫院治療,不少新藥或新儀器都要用者自付)來衡量投保額。
我綜合了多家私家醫院的資料,現時要治療一個癌症,估計至少要30-50萬港元!還不止此,萬一患上危疾,幾乎可以肯定要暫時停止工作,留在家中養病。雖然今時今日,大部分人都不會因為手停而口停,但不怕一萬,最怕萬一,當你請假半年,甚至更長時間去治病,你的工作還可以保得住嗎?
因此,我會建議,大家除了治病費用外,還要預留6個月至1年的人工,作為一個安全網(萬一被裁也有時間和彈藥找工作),兩者加起來,作為一個普通打工仔,60-80萬的危疾保障是少不了的!
作者電郵:tong_lydia223@yahoo.com.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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