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0/2021
網絡乃「露天大笪地」
國慶前夕,小弟正在埋頭趕稿。手機突然彈出多位老友同時傳來的一條突發新聞,令我立即停下所有工作先細閱。標題:認藏兒童色情物品,葉澍堃長子囚八個月。
為乜標題不直接寫犯人名字?乃因其父為前高官及香港名人,更「吸睛」也。
一睇內容,大家心照,肯定震動政、經、商、官及馬界。
幸而,葉澍堃各方關係良好,包括傳媒界。故翌日所有報章都只「例行報道」,沒有大做。
不過,在各個江湖,仍是議論紛紛。大家都有幾個疑問,包括:
一、為乜平時斯斯文文,學歷甚高的投資銀行家葉瀚林會犯上如此嚴重的罪行?
二、為乜案件被揭發及罪犯被拘捕,已是一年前發生,但整件事竟可以冚到全冇人知,直至上庭判刑才爆出來?
三、一切兒童色情物品存在家中的私人電腦,點解會有其他人知的呢?
四、是否由自己人舉報,令警方可以申請到搜查令上門搜證拉人?
以上四條問題,我唯一可以立即找到答案的,是第三條。因老友之中,有私隱條例專家。
「碌Sir,兒童色情是少數跨境跨國聯合預防、聯合執法及聯合檢控的罪行。執法機關經常監控互聯網或社交平台傳送的文字和影像。故此,任何人擁有犯法的資料或相片,絕對有機會被查出。就算存在私人電腦,執法者同樣可以申請到搜查令開鎖。故此,切勿以身試法!」
保護兒童免受侵犯乃全球政府的共識,必定攜手鐵碗打擊兒童色情罪行。
保護兒童,全個社會有責。
專家再三強調——互聯網,是條「公路」,絕非一條「私家路」!意即,互聯網不是「密室」,而是「露天大笪地」!在內做甚麼,也要預咗畀人知!
互聯網絡絕非「私家路」,甚麼也可能曝光!網上罪行也如是。
「兒童色情罪行,全球政府都極端關注,也立下重刑對付!任何人,被查出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是項strict liability。即只要證明相片或影片存在你的電腦或住所內,即可以入罪,非常難抗辯!」
早前捕獲的另一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犯。
可能正因如此,案中被告決定認罪以搏取減刑。
電腦能夠保密這個想法,在2013年,美國前CIA情報員斯諾登選擇在香港「爆大鑊」時,其實已經清楚揭露。全球網上的一切,只要你有勢力,是可以任睇的,知道嗎?
前美國CIA情報員斯諾登,在香港大爆美國竊聽全世界互聯網絡的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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