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7/2012
我變了傷殘人士
有一些人,對你的恩惠雖然只是一點點,但卻讓你永久的心存感激。我還記得患病後第一次到公立醫院,那位女醫生主動向我提及可以申請傷殘津貼,只要醫生寫信給醫務社工就可以,並不需要任何的資產審查。就這樣,我突然成為了一位「傷殘人士」。
傷殘津貼是由社會福利署派發,每個月可以領取一千五百四十元,後來增加至一千六百二十元。社會福利署同時會向病人派發申請地鐵傷殘津貼的表格,其宗旨是鼓勵癌症病人多些外出參加社區活動,病人乘搭地鐵可獲半價優惠,今年七月開始每程統一收費兩元。不過,並不是每一位醫生都像那位女醫生一樣樂於助人,會主動叫病人申請,反而我認識的不少病人,都是要自己問醫生,醫生才會寫信。
這也難怪,曾經有醫生向我說過,他們要花費不少時間去處理病人申請藥物資助等等的行政工作。所以我相信,有的醫生可能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病人不問,自己就不會主動告訴病人,免得增添自己的工作量。可是,他們可能沒有想過,病人在患癌後已感到特別的徬徨,哪會知道那麼多政策上的事情。
在我一年期的傷殘津貼差不多屆滿時,社會福利署的姑娘會主動打電話問我是不是仍在公立醫院覆診,要不要續期,因為只有公立醫院的病人才有資格申請,然後她會直接寄申請表格給醫生填寫。過了一段時間後,我收到續期通知書,一看有效期才半年,一股失落的情緒馬上湧上心頭。我立刻打電話問社署的姑娘,她的解釋是審批權在醫生手上,著我向醫生了解。
在覆診的時候,我向醫生訴苦說︰「我不太明白,為甚麼我最新的傷殘津貼有效期只有半年,而不是以前的一年。」
醫生回答說︰「這並不是我審批的,我也不知道為甚麼那位醫生不批一年,但其實半年或一年的分別不大,到期後可以再續期。」
「你們醫生不是說有太多行政的功夫要做,那一年批一次總好過一年批兩次。」我略微有點激動地問︰「那你又知不知道,當我收到信後的第一反應是甚麼?就是認為醫生估計我最多只剩下半年的命。」
醫生被我詢問後,突然有點不知所措。或許他那一刻才知道,原來醫生隨意的一封信,對病人卻可以帶來無限的聯想,甚至是令病人掉入絕望的深淵。他想一想後解釋說︰「我想那位醫生並不是有這樣的意思。但我們以前試過有病人在過身後仍繼續領取傷殘津貼,家人並沒有主動通知社署,要到社署問要不要續期時才知道,結果家人要退回多拿的錢,很麻煩。」
「麻煩,總好過影響病人的心情。」我抗議地說︰「雖然這只是很小的事,但我認為你們有必要改善,最好統一審批的時間,不要突然一年、突然半年。」
醫生苦笑地點點頭。我希望醫生並不是敷衍我,而是真的會向上司反應病人的意見,這樣才是真正的醫者父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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