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7/2013
Instagram加拍片分享 攻電視廣告市場
便攜性高、可即影即分享,令手機成比相機更受歡迎的攝影器材。《Instagram》的出現,正好滿足此市場需要,所以在短短兩年間便躍居為全球最受歡迎的手機攝影及圖片分享軟件。去年四月,《Instagram》被Facebook以10億美元的天價收歸旗下。磨劍一年,程式進行功能大變革:新增拍片功能「Video on Instagram」。
新版本提供13款短片適用的特效濾鏡,可直接分享到Fb、Twitter等社交網站。此外,又備有防震功能「Cinema」,拍攝短片時能保持畫面穩定。不過,拍片功能設有片長限制,最長15秒、最短三秒。為何要定下這樣「小家」的限制?原來大有玄機。
原來15秒拍片功能,是衝著美國近期大熱的手機拍片軟件《Vine》而來。《Vine》由Fb對手Twitter主理,只可讓用戶拍攝和分享片長六秒的短片。因為六秒檔案體積小,用戶可快速上傳和分享,配合twitter即時發布短信息的特性。
由是之故,《Vine》短片在Twitter上的分享數量早前已超越《Instagram》相片,創下單日分享量逾300萬次的紀錄。《Instagram》片長限制剛好是《Vine》兩倍,加上設濾鏡,提供更大的創作空間。結果,新版《Instagram》推出後翌日(6月21日),《Vine》短片分享量便急跌逾五成,一下被反超前。
定位變模糊 用戶批評難睇相
更重要是,Fb可藉《Instagram》搶攻電視廣告市場。有傳Fb或於今秋推出影片廣告平台服務。目前電視廣告的標準片長是15秒和30秒,《Instagram》支援15秒正好相符。
廣告商不用重新剪輯,便可將電視廣告片「原裝」搬到《Instagram》播放。這提供覆蓋面更廣闊的影片廣告平台,足以挑戰YouTube。
不過,《Instagram》不再是單純影相分享軟件,令產品定位變得模糊。不少用戶都批評大量短片塞滿畫面,嚴重影響尋找和瀏覽相片。新增拍片功能是禍是福,還有待觀察。
轉載自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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