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5/2016
潛在買家變潛水買家
我們集團自成立以來,也不缺潛在買家問盤。有經過中間人找我,我從來不知金主身份的;有國際大公司的香港區負責人;有獨立公司,想進軍亞太區市場;也有像騙子或神經失常的,我懷疑他們只是藉口入股,實是想認識我(自戀狀中)。
我們沒有資金需要,也沒有套現的意慾,但我還是會跟他們接洽。一來我有習慣認識陌生人。跟不同的人會面,往往可以刺激我有新的想法。
二來我也想跟多些人分享我們的經營理念,愈多人認識我們,認同我們,效法我們,我相信這個世界會變得更美好。
這些會面通常都會一次起、兩次止。會談無法延續的部分原因是我真的不想賣。
另外,我通常都不講價錢,先講原則。我講明我們的分紅制度是不可動搖的,很多潛在買家聽了後便打退堂鼓。
因為一家企業能將三成利潤分給同事已經很「變態」,我們規定分三分之一更是超級變態,而且是稅前盈利。雖然我們也將三分之一的利潤派息,但由於企業所得稅稅率比個人課稅高,股東實際派息比員工分紅更少。
很多潛在買家,聽了這套分紅制度,還有我們的「變態員工福利」後,便成了潛水買家。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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