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8/2018
便利居內地港人新政,成敗還看社會融合與否
為進一步拓展大灣區的發展,以及便利港人在內地工作和就業,及至居住,國務院新聞辦日前宣布於今年9月1日開始實施《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持有效回鄉證的港澳居民,只需在內地居住半年以上,並有穩定就業、居所或在內地進修,都可申請「居住證」,享受「3項權利、6項基本公共服務和9項便利」,包括就業、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九年免費教育、網上購票、旅館住宿和銀行服務等。上述有關便利措施的出台,覆蓋面甚廣,便利購物投資、旅遊出行、就業教育及醫療福利各方面。但上述措施的落實,會否吸引更多港人到內地發展、就業、讀書及住宿呢?
已居內地港居民大有便利
其實不少港人早已在內地讀書和工作,但欠缺內地居住居民身份,早在生活不少方便,相對內地居民有不便之處。今次國家出台有關措施,實有助已居住及已在內地讀書和工作的港人大開便捷之門。無怪乎不少港商及已在內地生活的港人大大認同及支持有關政策,此舉將便利他們內地生活、滿足日常生活需要。
新政成敗仍看社會融合度
究竟新政的推出會否吸引更多港人到內地發展、升學、就業及定居?按現在形勢而言,中央若大力落實便利港人政策,內地人或會質疑為何中央總是以優惠政策待港人。回歸20年以來,不少港人心未回歸,主因仍繫於兩地文化、價值及至基本信念之不同,即使有便民之策出台,能否吸引更多港人,尤其年青人到內地升學、就業及發展,及至定居,我們仍要審視內地其他制度及法規是能為「港人」接受!一處鄉村一處例,港人會否考慮長遠在內地發展,要視乎兩地的制度長久發展下去會否互相融合,港人的生活方式建基在一套歷史遺下的價值觀和信念,考慮在內地發展及居住,除了便利的政策外,港人會考量自由和人權,資訊的開放以及習以為常的生活方式,背後的價值能否與內地交融,會是取決是否在內地長遠發展及定居的主要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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