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0/2018
統一培訓 強化理念
政府擬建公務員學院,對這個中性的公務員培訓設施,有人頗有意見。應對未來政治、社會的挑戰,香港需要有一支與時並進、維護社會利益的專業公務員隊伍,為市民服務。公務員學院的設立及興建,有其時代需要和意義。
政府計劃在九龍觀塘道及翠屏道交界、一幅1.1萬平方米的「政府、機構及社區」用地上,綜合發展並興建公務員學院及地區康健中心等。有人認為,這發展計劃最大顧慮是「洗腦」,其次是「選址」,因此在公務員學院的軟硬件上都被暗指為「不適合」。
今時政府設公務員培訓處,隸屬公務員事務局轄下,而公務員事務局負責公務員隊伍的整體管理,制定相關政策,而處理培訓及人事管理、統籌及紀律等事宜都屬公務員事務局的職責範圍。17萬名公務員要抱持相同信念為香港服務,就需要有一個共同的目標和理念,才可繼續維持高效而專業、廉潔而公正的作風和表現,而由「培訓處」升格為「學院」,相信在培訓的內涵上都更配合時代和社會的需要。
回歸前,公務員培訓可在境內外進行,尤其高級公務員更可到外國,特別是英國受訓,現時當然可以繼續;不過,「一國兩制」的實踐舉世只有香港在進行,有人竟會認為外國有某學院對一國兩制更加了解,而且有能力可指導港公務員如何落實「一國兩制」?作為政府公務員,他們有責任使「一國兩制」在港落實,那是基於《基本法》的法理基礎,若日後培訓課程內容加入包括《基本法》在內的法律條文的認識和解讀,又有何不可?如果說日後進修例如《基本法》的內容是「洗腦」,那麼,過去公務員到英國又會否被人「洗腦」了?又或只可被英國「洗腦」?
有人又以上址現時為弱能人士技能發展中心,質疑是否為培訓公務員而「犧牲」弱勢社群獲培訓機會。政府已強調中心會在市區重置並完全銜接,可見這類「非此即彼,互相排斥」的思維又一次被證明偏狹無理。
設立公務員學院相信可讓更多公務員參與培訓,以應付日常及日後工作。公務員當然必須保持政治中立,只是有部分人經常以「一國兩制」做偽裝,掩飾他們「恐中」、「反中」、盲目「不信任」等非理性的想法,其實這將妨礙他們正確判斷事物的能力,對人對己對香港,都不是好事。
今時政府施政常被一些「為反而反」的人「拖後腿」,回應他們的質疑及批評,只須問事情︰一、要不要做?二、在哪裏做?三、怎樣做?像公務員學院一事只須問︰公務員是否需要培訓?若要培訓,應在哪裏受訓,香港、倫敦、華盛頓,還是北京?答案似乎明顯不過。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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