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1/2018
政府部門 嚴守規提效率
公眾對政府部門在監管、執行等的工作會抱有期望,而日前審計報告卻指出,多個部門的表現及效率都有欠理想,相關部門必須正視顢頇、拖延的作風,還市民一個務實而高效的工作表現。
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和屋宇署是今次審計署點名批評的其中兩個政府部門,它們的工作表現都涉市民「安全」—食物安全及人身安全。香港進口食物現由食安中心把關,但審計署發現食安中心在抽樣檢測、公布食物事故、處理食物投訴、回收有問題食物的效率,以及其抽驗方法都有不理想的地方。
此外,屋宇署向違規招牌發出拆除通知或清拆令後,有關個案業主或負責人往往不遵從清拆指示。截至今年4月,有逾1,400份清拆令未完成處理,其中約600宗個案已逾1年,遠比條例要求2個月為長。
今次審計報告的確具體指出了有關部門工作表現欠妥的地方,並促其改善。政府部門做事,無疑有其制度及程序,都必須嚴謹依循或執行,而且還要提高效率。個別政府工作,還設有申訴程序,與個案相關的個人或團體,都可向政府指示或命令提出異議,甚至透過法律途徑,進行抗爭,例如司法覆核,那是限制行政權力的一個法律手段。
不過,若司法覆核或法律制度被人濫用,符「合法、合理及公平程序」3大標準之外,還要「有合理可爭拗之處」,那就會進入漫長的法律訴訟。目前,有逾250宗違例招牌個案已確定為「危險」但未發出清拆令,其中近4成逾半年未獲負責人處理,部分可能正是有人提異議,溝通需時,而導致最嚴重的一宗是清拆令發出12年仍未獲遵從!
民生無小事,「小事」若不做得好,便真會「出事」。到招牌墮下,不幸砸死壓傷人,才加以追究責任,就已太遲;食物抽驗制度旨在保障市民食得安全,講求應對要快,才可有預防作用,否則,公布消息「歎慢板」,到市面上有問題食物售清,甚或回收食物,不了了之,都無異賊過興兵,徒浪費政府資源,也白白花了食安中心職員的精神和時間。
食安中心及屋宇署把關馬虎,效率不佳為人詬病,但近來教育局飭令朗思國際學校停辦在另一校舍違規營辦的中小學課程,又被人批評為過於「果斷」,沒有顧及學生、教師及家長的利益,可見在實際執法時,的確需要多方考慮,也會有些難度。
無論甚麼程序,甚或需要修例,政府部門都不應蹉跎拖沓,還應盡快謹慎完成,才是服務市民、保障市民的最大原則。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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