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3/2019
打工仔健康差辭職 僱主竟索取醫療報告 (晴報)
職場離離合合,再見亦是朋友。有網民指因健康理由辭職,但僱主不相信,還要求提供醫療報告。有人力顧問指,曾有員工反映辭職後遭老闆冷言冷語,或安排棘手工作,提醒僱主謹記好來好去,否則其他員工有感公司無人情味。
凡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惟未必個個懂得這個道理。有網民在討論區發帖文訴說,指早前向僱主提出因健康理由而請辭,但僱主不相信,更要求員工提供醫療報告,以證明他所說的是真確,「之後仲叫我做多半個月,同埋請到人至走,但日日畀佢黑面,打佢工好似乞丐咁。」事主向其他人提問,究竟自己是否做錯決定。
大部分人認為事主毋須向僱主提供醫療報告,因那是個人私隱,只要提供足夠通知期便可以;亦有網民批評這位僱主太小器,直言「使鬼理佢咩,咁小器嘅老闆都跟唔過喇」;另有人認為是事主太怕事,才會被僱主欺壓,形容「人善被人欺,以黑面對黑面」。
盈力僱員服務顧問高級培訓顧問黃錦翔表示,過去曾有打工仔反映辭職後遭僱主冷言冷語,或是安排難啃工作,「例如零售業及餐飲業,有僱主知道員工辭職,當有客人投訴時,就要求這些員工出來道歉及『食死貓』。」他強調僱傭關係應好來好去,若僱主公然在其他同事前諷刺將要離職的員工,同事會感覺公司無人情味。
僱傭關係宜好來好去
至於討論區個案有否需要向僱主提供醫療報告,黃錦翔指事主可能自信心不足,以致僱主欺負他。而據僱傭合約,內容多列明通知期,除非員工願意向僱主透露健康理由而辭職,否則毋須交代,「僱主無權阻撓員工的決定,更無可能要求醫療報告。」
部分僱主在員工最後工作的一個月內,以冷嘲熱諷或「黑面」對待,恒生大學商學院客席講師陳榮照博士指出,這個做法並不可取,一來員工有可能「以牙還牙」留下爛攤子,二來其他同事也會看在眼中,對公司管理手法存疑。
至於僱主在員工辭職時提出多逗留以等新人上任,陳榮照博士說,僱主與員工可商量究竟多逗留多少日子,而員工也有責任在最後工作的日子盡力做好工作,避免留下手尾給下一位接手的同事,亦留下好的名聲,「畢竟最後工作的一個月,公司是有出糧的,始終不能鬆懈地工作。」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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