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3/2011
做錯決定,一夜損失500萬
這也怪不得誰,只怪自己貪婪惹禍。
之前提及,達到財務自由的資產應該是150個月的工資。2009年離開工作崗位前後,我計算一下手上的資產,(包括物產、股票和少量基金)已經達到目標,令我無後顧之憂,可以退下舞台,做自己喜歡的事了。
心裏興奮開心自己卒之做到財務自由,不用為別人工作而可以生活。不過興奮過後,心裏又難免有點擔心。
因為以後再無工資收入,即《富爸爸窮爸爸》書中說的主動收入,而必需依靠由資產帶來的被動收入。
雖然在香港、加拿大和國內的物業均全部出租,但她們均仍有按揭;而2009年經濟仍在金融風暴中受重挫,企業盈利仍無法上升,股息收入不高。
我想不如重新檢視手上的股票,做一個具進取性的組合以迎接未來超級牛市,希望資產可以有3至4倍利潤。
事實上,我在2008年12月已經把手上資金全部買入股票。於是我看看有哪些股票的上升力量不夠,便把他們沽出,再買入具爆升潛力的股票。
人在取捨之間,往往情感先行,而不是以理智作分析基礎。
當我逐隻股票去看時,竟然發現每一隻均是我心愛的股票,全部均替我賺過錢,而且回報驚人。
這一隻不想賣,那一隻有感情……最後,我只把一些股數不多的股票放掉,但套回來的資金不多。
於是,我的計劃不由得擱下來。
當時的市場氣況逐步由2008年金融海嘯的衝擊穩定下來,個別股份已經止跌回升,我的看法是上升機會高於下跌機會,卻苦無資金,怎麼辦?
每一天,看到指數上升,股價上升,心裏很不是味兒……
我作了一個十分愚蠢的決定,差點令我的多年心血付諸流水……(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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