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5/2019
學校給奬學金叫好,父母用錢獎子女讀書為何不好?
「我同個仔講,升上中學後,測驗考試有90分以上,就每科獎$1000。」
「咁佢而家小學呢?」
「每科$500。」
「我個仔就鍾意食自助餐,每次考試測驗,佢考到頭5名,就同佢食自助餐。」
「依家啲細路就係咁,要哄。」
這類對話,聽過很多次, 20年前、10年前、一年前,就像昨天我也聽到這段對話,只不過是價錢不同,只不過是獎勵的內容不一樣,但大部分都用金錢物質去「鼓勵」子女,卻忽略了這是一個錯誤的觀念。
有個朋友認為,60年代社會普遍貧窮,家庭子女又多,許多父母根本交不起學費,有些學校為了鼓勵清貧學生,也會為考試成績最好的學生提供獎學金,有全額資助學費、有減免一半學費,這樣和剛才說的有何分別?
(iStock圖片)
既然學校可以用獎學金去鼓勵學生考得好成績,為甚麼父母不可以呢?目標一樣是激勵學生用功唸書,而錢是達成這個目標所提供的誘因。經濟學家相信人對誘因是有反應的。雖然有些學生因為喜歡閱讀而去看書,但也有些學生未必如此,所以用錢去增加學生閱讀考試的誘因,未嘗不可。
奬金制度未必能提升學生成績
哈佛一個經濟學教授Roland Fryer Jr. 設計了一個獎金制度,希望幫助大城市裏的貧民區學生。這些學生主要來自低收入的非洲裔和西班牙語系的家庭。
每個城市獎金制度都不一樣:
紐約市會給測驗中成績最好的4年級學生25美元,7年級學生50美元,而每個7年級學生平均可以得到230美元。
華盛頓特區的中學生,只要勤力返學、行為良好和交足作業,就有現金奬勵。認真學生每星期可以得到100美元,一般學生每兩星期也得到約40美元,一學年平均可以拿到500美元。
芝加哥的學校提供9年級學生成績優良奬學金:考到A有50美元、B 35美元、C 20美元。最優秀的學生一學年可以拿到約2000美元。
德州德拉斯的小學2年級學生,只要看完一本書,學校就給2美元。學生只要在電腦上完成一份簡單試題,證明他們真的看過那本書,便得到現金。
結果如何?
這個哈佛經濟學系教授發現獎金制度效果不一致,而且效果不顯著。
紐約市付錢給考高分的學生,但並沒有改進他們的學業成績。因為考得高分,只反映一次測驗表現,不代表他們的學業成績有進步。
華盛頓特區學生確實缺課率少了,但標準測驗成績沒有進步。
芝加哥只有部分學生的閱讀能力好了。
獎金效果最好的是德拉斯2年級學生,那些每讀一本書就留多2美元的小朋友,到了年底成為閱讀能力好的學生。
學生讀書考試是他的責任
學生讀書考試是他的責任,他考試成績好,盡了力,父母可以和他吃自助餐慶祝,也是好的;但絕不可把自助餐作為一個目標。因為讀好書,盡力做好本分,是他應有的責任,他的目標不是為了一個自助餐。如果是這樣的話,金錢變成他盡力與否的目標,這個觀念是錯的。
學校以獎學金鼓勵學生,和家長用錢鼓勵子女是不一樣的。因為學校和學生的關係比較簡單,在學生畢業後便沒有直接關係了,她鼓勵學生考取好成績,是一視同仁的。學生還要和同學一起去經歷,拿到獎學金的所得到的榮耀,遠高過獎學金。有些學校甚至把獎學金得獎人名字鑲起來,是學校歷史一部分。
但家庭卻不同,關係是一生一世的,而且有太多的情感滲入。父母照顧子女,關心他們,是真心的。子女學業是孩子成長的一部分,父母是應該教導孩子盡力,若父母過分重視成績的,而子女成績不好時,父母責罵,子女可能誤會父母不愛自己。如果以金錢奬勵讀書考試,就把孩子應盡的責任,變成用錢去買回來。
許多父母以為每個孩子都一樣,智力一樣、理解能力一樣,所以表現應該一樣,卻忽略了其實他們就是不一樣。明白了每個孩子都有差異性,便知道子女成績應該在哪一個水平。父母鼓勵孩子盡力,不管他第一,還是第尾,只要比上一次有進步,即使輕微的進步,即使只有1分的進步,也應該和他吃自助餐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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