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1/2019
有錢分,還傷了親情
「伯伯,你好嗎。你今天吃什麼?」伯伯也是我經常去的酒樓的常客,每星期總有幾天都在那裏吃飯,所以我們會打招呼,傾幾句。
伯伯有請家傭照顧自己,但在家裏悶,所以走來酒樓吃飯,跟相熟的經理侍應閒話,他也會快樂很多。他略有家財,早年喪妻,令他變成顧家寡人。但問題不在於此,他有幾個子女,也結了婚。雖不至兒孫滿堂,也不算人丁單薄。他有兒有女,有內孫有外孫,卻從來見不到他們來探這個老人家,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都是有錢惹的禍了。
聽相熟經理說,之前他的子女每逢過年過節也會和他吃飯,平日也會來跟他飲茶聊天。老伯一天輕微中風,突然之間面對生死,病愈後經不起子女游說,於是早一點分家產予子女。
好了,他問過很多人,聽了很多不同分家產的方法,結果,他認為這個是最公平的方法。怎知,他的子女沒有一個對他的財產分配滿意。即使沒有太大不滿的,分了家產後,也不再在過年過節來和他吃飯,更遑論平時過來和他飲茶聊天了。
他有五個子女,他的想法是把家產一半,平均分給五個子女;另外一半家產,則按人頭分給每一個孫兒。
他的設想是若把全部財產,平均分給五個子女的話,有些孫兒較多的家庭所得,比較少孫兒的家庭少。而且他亦不能保證子女們會把他的財產,分給他們自己的子女,即是他的孫兒。所以他才想出這個分配方法,既照顧子女的需要,也惠給孫兒。
他以為這是絕頂公平的做法,卻惹來五個子女的批評。
大仔認為自己是長子,自己的兒子又是嫡孫,應該分得比人多。但因為他只有一個兒子,相比於其他幾個弟妹,他們的子女數目都比自己多,於是雖擁有長子嫡孫的身份,卻分得最少。
次子雖然有兩個仔女,但因為覺得外嫁的妹妹,不應和他擁有相同的一份,加上外嫁的妹妹又有三個子女,所以分得竟然又比自己多,他又有不滿。
三女有三個仔女,理論上分得最多,但她卻對兩個哥哥的態度十分不滿,所以不願再見到他們。
四子有兩個女兒,分得算是不錯。但因為兩個女兒都將會外嫁,最終財產都不會屬於這個家族,於是又惹來爭議。
五女獨身,多病,自己只分得1份,很不滿。她認為爸爸應該平均把財產分成5份,即她有20%,而不是現在的10%那麼少。她又認為自己多病,爸爸應該留多一點錢,讓她看病,所以認為爸爸偏心。
老伯伯原意是早分了家產,讓子女可以按自己的實際需要而作安排,怎知一家人的和睦生活,變成鬥爭的世界。
原先以為分了家產,大家開開心心,現在卻變成吵吵鬧鬧。一件好事,卻變成了一件壞事;而且不是一件壞事,而是變成一連串的壞事。
伯伯有錢,卻變成煩惱;他有子女孫兒,卻落得孤獨寂寞。酒樓經理跟我說,伯伯真的慘,我說幸好他沒有把所有財產都分給子女,否則他今天真的臨老也過不了世。他還可以有錢請工人,可以隨時去酒樓吃飯,還可以隨心所欲,不用再反過來問子女要錢,像討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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