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8/2013
買保險避債和避稅?!
上周我在《晴報》的專欄中提到,因為內地盛傳會於短期內落實開徵遺產稅,所以,今年以來,很多內地人一批批地湧來香港買保險。
文章刊登後,很多讀者都對遺產策劃這個課題很感興趣,想我多講一點香港的情況。我認為,將遺產規劃這個課題放在這個一星期一次的專欄更適合,所以,稍後我會詳細講解一下遺產規劃在整個財務策劃中的角色,以及香港的遺產承辦安排。
不過,今日我想先談談內地人來香港買保險的大趨勢,因為一來,內地人來香港買保險,足以令香港的理財策劃行業持續蓬勃;二來,內地人湧來香港買保險,其實除了遺產稅的誘因外,還牽涉其他特別原因,值得跟姊妹們分享一下。
首先,愈來愈多內地人來香港買保險,部分原因當然是,香港的保險產品保費較便宜,兼有匯率上的優勢(等於再八折),以及保障範圍較全面(尤其是危疾保險)。但更重要的是,他們對香港保險公司的理賠更有信心(賠償準則比內地更寛鬆)。
不過,來自內地的保單當中,又以大額保單是主要增長動力。原來,內地將會開徵遺產稅的傳聞最近甚囂塵上,內地富豪開始覺得,這個由2005年一直討論至今,但遲遲未落實的稅種,可能很快便來臨。為了未雨綢繆,他們都想透過大額保險,去作為規避遺產稅的一種工具,使他們的財富能夠繼續承傳給下一代。
我想指出的是,保險可以作為一種財務策劃工具,尤其是遺產規劃(Estate Planning),主要因為保險賠償本身不會被視作遺產。另外,由於保險賠償一般都可以在受保人離世後很短時間內發放。
如果真的開徵遺產稅,受保人死後,資產便要凍結(就算沒有遺產稅,資產也要被凍結,只不過,這是遺產承辦的一個過程。如果有遺產稅,則是稅局要求先凍結資產,以便計算遺產稅),因此,該筆賠償金一來可以作為家人的流動現金,另外又可以用來支付遺產稅,故保險一向被視為是最低廉的遺產策劃工具。
除了作為遺產規劃之外,原來內地的保險法也規定,保險的資產是「不抵債」的,因此,壽險本身也具備了「避債」的功能。
內地有報導指,一些瀕臨破產的中小企東主,甚至把自己的資產抵押給銀行,套取一筆資金後去買保險,因為即使最後公司被迫清盤,保險賠償也不致於要用來抵償債務,因為內地保險法的精神認為,保險賠償是用來保障受保人家屬的生活,而不是用來償還受保人的債務!當然,如果這些投保人要「避債」,他們就只會幫襯內地的保險公司了!
無論如何,保險本身已經是一種風險管理的工具,因為我們透過買人壽保險,將可能早死的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現在內地人來港或在內地買保險,更可以發揮「避稅」和「避債」的功能,可見保險業的前景仍然方興未艾!
作者電郵:tong_lydia223@yahoo.com.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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