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2019
中國的「勿謂言之不預」
今年5月29日,《人民日報》發表署名「五月荷」的社論《美方不要低估中方反制能力》,表達中國會將稀土作為武器,反制美國的無端打壓。文中表示﹕「貿易戰沒有贏家,奉勸美方不要低估中方維護自身發展權益的能力,勿謂言之不預!」
有外媒發現,《人民日報》過去只曾兩次使用過「勿謂言之不預」,時間皆在於與鄰國爆發戰爭前,一次是1962年中國與印度的邊境戰爭,《人民日報》發表題為《是可忍,孰不可忍》社論,警告印度立即從邊境撤軍,否則中方將使用武力。社論說﹕「局勢是險惡的,後果是嚴重的,我們要正告印度當局,勿謂言之不預也!」
另一次是1979年的中越戰爭。早在1978年9月起,中越雙方開始相互指責對方軍隊越界。《人民日報》於1978年聖誕節發表社論《我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提出警告﹕「如果你們仗恃有蘇聯的支持,得寸進尺…必將受到應得的懲罰。我們把話說在前面,勿謂言之不預。」結果中國於翌年2月,發起對越南的自衛還擊戰。
上述僅是《人民日報》社論,在其他媒體,中美貿易戰期間中方使用「勿謂言之不預」就更多了。例如去年4月6日,新華社在其微博《新華視點》,發佈《新華微評:「勿謂言之不預!」》,警告美國不要再加劇貿易衝突。又如去年12月9日,針對加拿大逮捕孟晚舟事件,《人民日報》在微信公眾號刊文《中國對加拿大採取行動了,釋放了三個強烈信號!》,文末寫道:「鬥爭形勢很複雜,但中國不是嚇大的,放人是必須的。勿謂言之不預也!」
如果按照上兩次《人民日報》說「勿謂言之不預」的邏輯,說了之後便掀起戰火,似乎中美之間,山雨欲來風滿樓,危機四伏。但會否也是杞人憂天,過分誇大所謂「言之不預」的凶險性?這裏不妨審視一下,中文詞語「言之不預」,是否含有很大的威力?
所謂「勿謂言之不預也」,意思是「事後別後悔,不要說沒跟你事先警告過」。但說這話時的語境,多是自上而下的訓示,很少是自下而上的勸告。至於其出處,最早的文獻可見於清康熙41年上諭《訓飭士子文》,是皇帝用來訓勉各級學校學子,先修品行,方能成就學術事功,是個中性字眼,不含警告意味。
「勿謂言之不預」成為警告字眼,始自清乾隆58年,英國派馬加爾尼(Macartney)率領團隊到達中國,帶來英國生產的最好產品,拜見乾隆,想與清政府通商,當時被乾隆拒絕,並訓斥外國商船不要再來,否則會被驅逐,「勿謂言之不預」。其後雙方的貿易糾紛,發展成鴉片戰爭,而銷煙的林則徐,在與英國人談判過程文件,多次使用「勿謂言之不預」。結果清政府在鴉片戰爭戰敗,當時說甚麼「勿謂言之不預」,竟然是紙老虎,戰後簽署《南京條約》,把香港割讓給英國。
可見不要以為「勿謂言之不預」有甚麼神奇法力,一方面,它具有虛張聲勢的作用,所謂「先聲奪人」,可以嚇唬一下對方;而另一方面,如果說的一方,具有真正實力,不是虛有其表的空心老倌,則其對手就不能掉以輕心,提防焦頭爛額,以滑鐵盧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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