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4/2010
M型社會
最近湧現一個名詞叫“M型社會”,提出者是日本學者大前研一。此君擁有麻省理工學院核能工程博士學位,其後任職商界,專長跨國企業市場策略、海外投資、組織系統及經營方針規劃,一向敢言,以逆向思考方式挑戰傳統。
他所說的“M型社會”,本是形容日本貧富懸殊現象,指低下階層及高收入人士增加,原屬社會主流的中產階層則日漸消失,整個社會的財富分配不均,跟“M”的字型一樣,左右兩邊的窮人和富人不斷增加,中間的中產者則向下流失。
其實貧富懸殊現象,古已有之,於今為烈,所謂“M”型,只是舊酒新瓶,把“貧富懸殊”貼上新的標籤,但那個“M”字,的確很形象化,難怪突然之間,講“M型社會”成為時髦的學術名詞和玩意。而事實上,適用於日本的“M型社會”,也愈來愈適用於香港,因為隨著經濟結構轉型,香港的貧富懸殊問題已日趨嚴重,一般論者都認為這是香港特區政府首要之務。
如果不采用馬克思的階級分析,“中產階級”不是指那些協助資本家的工商管理專才,“M”型的中間部份是那些中等收入人士,即俗語所說的“夾心階層”。說他們是中等收入,其實也不甚貼切,因為今時今日的貧富懸殊,與昔日已有所不同,因為貧富懸殊已不僅是財富和收入之間的分別,而是富者愈富,貧者愈貧,富人具有令財富得以增長和累積的條件,窮人與夾心階層則無,所得收入除了應付基本的生活開支,平日的生活享受也有限,能儲蓄的錢也不多,若想買樓自住,根本負擔不起日益高漲的樓價。
目前香港的貧富懸殊,的確較英國、加拿大、新加坡等國家嚴重,但即使是步入“M型社會”,也只是病徵初現,尚未病入膏肓,補救還是來得及的。無論如何,面對“M型社會”的出現,在社會整體上的意義是什麼,對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有什麼影響,都需要從長計議。當下之務,與其議論紛紛,七嘴八舌講貧富懸殊問題,不如采取多些實際行動,例如關注如何協助貧窮人士,在扶貧運動上,應盡快落實“最低工資、最高工時”的立法工作,先要保證在貧富懸殊的社會,低收入階層享有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否則戻氣加重,人心動蕩,再難是個和諧社會。
如果不喜歡用“M型社會”這個標籤,或者可形容香港的經濟體系已進入經濟學家Michael Porter所提出的“財富驅動期”階段,意味著各方開始走向衰落,逐漸失去競爭力。要扭轉這種情況,當局及有心人士大可從就業和再培訓這兩方面入手,優先發展創新科技和創意產業,或有助縮窄貧富差距。
還有另一條出路,是美國傳媒人Lou Dobbs的獻計,認為中產階層必須發聲抗議,縱使工作繁忙,也應主動參與政治,不要政治冷感,以選票決定一己命運,這樣其前途才不再被資本家魚肉,貧富懸殊的死結才能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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