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010
食指大動不是好事
又有好東西吃了,又有好口福了。通常,我們都以食指動或食指大動,來表示就會吃到好東西。但是,這個食指大動,可千萬不能隨便使用。因為食指大動的典故,來自記錄春秋時代的故事的《左傳》。
根據《左傳•宣公四年》的記載,說楚國因為和鄭國結盟,便派人獻上一隻黿(就是大隻的鱉)給鄭靈公。這時,公子宋正要和子家去見鄭靈公。公子宋還未進入宮殿,看到這隻大鱉,食指忽然動了起來,便把動著的食指給子家看,並且說:「往後我如果這樣,就表示一定會吃到好吃的珍異食物。」
兩人進了大殿,看見廚師正在宰殺大鱉,便相視大笑。鄭靈公不知他們笑什麼,便追問原由,子家便告訴他公子宋剛才說的話。鄭靈公聽了之後很不高興,等到烹調好大鱉之後,鄭靈公讓朝中大臣一一都來嚐嚐,最後才召見公子宋,卻不賜大鱉給他。公子宋非常生氣,不管三七二十一的,自己把手指伸進鼎裏,挖了一點來吃,然後就拂袖而去。
公子宋因為自己未被賞賜大鱉,久久未能消氣,便和字家密謀刺殺鄭靈公,最後真的把鄭靈公殺了,泄了心頭之恨。
《左傳》的記載原文有「食指動」和「染指」二字。這就是食指大動和染指兩個詞的出處。由此可見,食指動,卻不一定有山珍海味吃,反而惹來心中的憤怒,還要殺人吶!而且,就算真的吃到了,也是吃的是鱉,還是大大的鱉。想想看,吃鱉,多不好的詞,而且還要吃大鱉,這虧不是吃大了嗎?
所以,在這春夏之交的陰曆四月頭,就算有蘇東坡詩說的:「竹外桃花三兩枝,春江水暖鴨先知。蔞蒿滿地蘆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時。」那麼美味的河豚要吃,也千萬不要說食指大動。說即將有口福,或者用廣東話說:「有餐好嘢嚓!」就心安理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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