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2/2017
推動回收再造刻不容緩
香港政府早前提出最快在2019年實施都市固體廢物收費計劃,以用者自付、按量收費的方式徵收垃圾費,希望達致減廢目的。根據環境保護署資料,香港每天有超過15000公噸廢物被棄置於堆填區,只有約35%廢物會被回收作循環再造,目前三個位於將軍澳、打鼓嶺和屯門的堆填區都面臨飽和。要解決香港廢物問題,絕不能單單靠實施垃圾徵費,我們還要推動資源回收,不讓廢物落地,不但能達致保育自然資源,還可減少堆填空間的需求,為寸金尺土的香港節省土地。
基金資助項目與實際需要脫節
現時,香港有約1800家回收商,超過85%屬於小型企業,由於物流成本高昂和缺乏土地建設必要的硬件配套設施,不少回收業界人士都反映經營極度艱難,政府對業界的支援也是杯水車薪。雖然政府在2015年推出10億元的「回收基金」,以配對形式資助回收商擴充業務,但至今成效不彰,除了申請手續繁複,基金資助的項目更與回收商的實際需要脫節,未能有效幫助業界。
近年成為廢物管理典範的台灣,在推動環保回收方面的工作,值得我們參考。根據國際環保組織數據,台灣現時資源回收效率達60%,工業廢棄物回收率則高達80%,僅次於奧地利和德國,成績令人驚歎。台北市的居民更由17年前平均每天製造1﹒12公斤的廢物,大大減少至0﹒16公斤,遠低於香港每日人均棄置量的1﹒39公斤。台灣棄置於堆填區的廢物量佔總廢棄物量不到2%,部分堆填區更搖身一變成為環保生態公園或再生能源站。
台灣經驗值得本港參考
在「資源回收四合一」的大方針下,台灣政府推動社區民眾、回收商和地方政府之間的緊密合作,並通過設立基金支援環保回收業界,支持社區回收和教育工作。台灣能夠建立一個具可持續性的資源回收處理體系,除了靠經濟誘因鼓勵市民將垃圾分類回收外,另外一個關鍵因素就在於透過資源回收管理基金補貼資源回收產業,包括拾荒者和中小型回收商等,以推動社區回收和讓回收商的工作得到合理回報。
與香港的生產者責任計劃相似,台灣要求特定可回收產品,例如鐵鋁塑膠罐等容器、汽車、家電和一些對環境有害的廢棄物等的製造商或進口商繳付循環再造徵費,不同的是有關徵費將直接投入資源回收管理基金,在回收價格不佳的時候資助回收商,發揮穩定回收機制的作用,也讓企業承擔起社會責任。有了政府政策和財政上的大力支持,台灣環保回收行業的成長速度相當驚人,在短短10年間,登記立案的回收業公司從100家快速增長到現時超過2000家不同規模的公司,回收產業產值達678億台幣。
多方面推動減廢回收
要成功達致減廢的目的,香港政府需要投入更多資源建立一個完善的回收網絡,方便市民實踐廢物分類回收。同時,加強社區教育,提高市民的減廢意識,引導大眾養成垃圾分類的習慣,並加大力度宣傳「乾淨回收」的重要性,提升回收物料的質素和價值。除此之外,政府亦應研究發展環保科技,提升行業技術水平,協助本地回收商轉化回收物料作有價值的新產品,減低過度依賴出口市場而容易受市場回收價格波動影響的情況。長遠而言,政府須制定全盤的產業政策,推動環保回收產業的發展,為香港社會締造一個綠色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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