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9/2014
廣告就是為了銷售
最近Metta的Simon Fung,跟我們作的分享,對我這個老鬼也有很多啟發。他分享的主題是「舊式廣告」,但都是經得起考驗的、歷久彌新的道理,如果將這些大原則,應用在新媒體廣告中,一定能夠發揮更大的作用。
他的分享,其中一個重要的信息就是,廣告要為客戶的業務帶來正面的影響,這是廣告的基本功能,而他本人便有很多作品可以做到這個效果。著名的廣告人David Ogilvy,有一句名言是:「We sell or else」,說明廣告就是為了銷售,不然就不是廣告。他說,他不希望你認為他的廣告有創意,他想你因為覺得他的廣告有趣,所以去買這個產品。
應用於現今的網絡營銷,我們要做的不是追like、追粉絲,甚至不是追點擊率,如果這些不能轉化成對品牌的熱愛,不能為品牌的銷售帶來正面的影響,一切也是徒然。
轉載自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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