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5/2015
避免因財失義
有朋友跟我分享以前不快的創業經驗。他本來與三個拍檔合作搞生意,業務很理想,可是拍檔卻因財失義,三人聯合向他「逼宮」,他意興闌珊下,將股份售予另外三個拍檔,後來幾經辛苦才能東山再起。
他苦口婆心地跟我說,人是會變的,一定要保障自己,以免被過橋抽板。我說,人的確會變,但也犯不著改變自己以防別人改變,我還是傾向多信任別人。而且他們如果真的變了,即使不逼宮,也可以另起爐灶,根本防不勝防,還是不要想得太複雜。
我們仍只在起步階段,我不敢說我們的夥伴關係可以直到海枯石爛,但我還是比較樂觀的。我笑說廣告公司不是甚麼賺大錢的生意,所以因財失義的可能性較低。
而且,我在選擇合作夥伴時,刻意剔除了那些純粹想賺錢的人,只挑選那些有使命感去令行業甚至社會變得更好的人。如果單純為了賺更多錢,結果卻不大賺錢的話,便會容易洩氣。即使最終賺大錢,也會計較誰的貢獻較多,以致造成爭議。
在決定合作之前,我也喜歡聽聽他們有甚麼原則,有甚麼堅持。我相信有原則的人比較容易共富貴,因為知道有所為,有所不為,而不是純向錢看。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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