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6/2014
家長要教師問責,對嗎?
舊同學聚會,大部分是教師,聽的都是他們的苦水。其中一段,很值得和家長們分享。
甲學生在校內嘔吐,不小心把嘔吐物嘔在乙學生的書包上,老師見狀,立刻找人替乙學生清潔書包。
待乙學生回家,家長知悉後,雷霆大怒。第二日直奔學校,責罵老師之餘,又討伐校方。之後更找區議員協助,最後向教育局投訴,教育局派人調查,受責教師情緒大受困擾,走上學校天台,想跳樓自殺。
一件小事,怎可能差點搞出人命呢?
家長大興問罪之師,不外乎孩子的書包給弄污了,而且在病菌肆虐的今天,他們有所不滿是正常不過的。他們的不滿也源於老師在清潔後,一時疏忽沒有即時通知家長,家長到晚上才知情,便覺得校方有意隱瞞。
他們走去學校問責是有道理的。但為何要找區議員介入呢?中間首先是校長處理出現問題。
家長不滿,校長既是學校最高負責人,亦是中間人,他有責任調解家長和老師的分歧。這裏面的處理手法很簡單,首先應即時向家長道歉,承認教師疏忽,而教師亦應承認自己處理不適當,應該要通知乙學生家長,亦應通知甲學生家長,提出可能要買回書包賠償給乙學生。
校長接獲投訴後,處理手法一定令乙學生的家長不滿,他們才走去找區議員。區議員介入是荒謬的,他只應建議家長首先向校董會投訴。
最後,教育局收到投訴總不能低調處理,一定會派人調查。這時校長的功能更為重要,他有責任去保護學生,但他亦有相同責任保護教師。他的處理手法有問題,才把所有責任轉嫁至教師身上。
家長要教師問責,對嗎?聽起來很對,實際上是要看具體情況,像這件事,家長聲討了教師,他的兒子將來以甚麼態度面對老師呢?
學生不尊敬老師,不尊重規矩,他們將來是個怎樣的人?這件小事,所有人都是輸家,家長即使好像贏了,實際上卻是最大的輸家。
給大家寫這個故事,是希望做家長的你們,謹記一句話:尊敬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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