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2/2023
《十九歲》再有學生發聲 稱被誤導簽同意書
【晴報專訊】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爭議續發酵,繼2名主角阿聆及阿佘表態後,昨再多一名曾參與拍攝的同學江冰瀅(暱稱「香港小姐」)在社交媒體發文,承認曾簽署公映同意書,惟指是攝製隊稱其他人均已同意,僅她沒簽,在不知背後情況下簽名,認為如阿聆從開始已反對,導演及學校就不應公映,「不應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他人的痛苦身上」。
導演張婉婷(右二)早前與戲中主角等人出席活動 (資料圖片)
導演張婉婷昨在電台稱,事前知道阿聆只接受電影包場或在電影節放映而不希望公映,但因優先場觀眾反應正面,加上對方家人也出席放映活動,故認為對方已解開心結。她昨首向阿聆致歉,承認溝通上做得不足,希望阿聆能開心一點,稱會再嘗試與她溝通,如她仍不願意,電影就不會再上映。她亦對未知會李慧詩而安排出鏡致歉,強調訪問是由單車總會安排。網傳片段張前晚出席映後分享會時,遭人指罵「食人血饅頭」,需由工作人員陪同離開。
張婉婷首向受影響女生致歉
據悉,英華女學校昨如常上課,有老師與學生討論事件,希望學生「相信學校、為學校祈禱」;有學生則認為如涉事各方未達共識,應永久停止公映,以免引起公眾反感。本報昨向校長關翰章查詢跟進行動,校長透過發言人指感謝關心,目前與導演在處理中,暫無補充。
私隱專員公署昨指,已主動聯絡學校了解詳情,強調有人透過拍攝影片收集某人的個人資料,須遵從私隱條例,包括除非得當事人自願及明確同意,否則資料只能用於收集時表明的目的,惟至今未收到投訴或查詢。教育局亦指已聯絡學校了解,校方已啟動危機處理程序跟進事件。
「最佳電影」資格 評論學會或需再商討
該片上月獲香港電影評論學會頒發「最佳電影」獎,有份參與投票的影評人李焯桃指,他個人認為現事態仍在發展中,須密切留意,若事件發展至張導演決定以後不再公映,並表明之前的公映是一個錯誤,則電影未必符參賽資格,學會或需再討論進一步行動,惟現時不宜過早表態。本報昨向學會查詢,至截稿前未回覆。
港大比較文學系原定明晚舉行電影講座,邀張婉婷和阿佘出席,但校方昨通知講座延期至另行通知。教大整全成長發展中心副總監梁智熊指,外國曾有例子是研究對象成年後因未再徵求其同意,在YouTube看到小時片段後控告研究機構。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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